返回第七十一章 白虎  我反派龙王?开局送女主一百连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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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赎笑了笑,递给她一串烤蘑菇,“坐,等她们到齐了再说。”

静兔接过烤蘑菇,乖巧地坐在一旁,小口小口吃著蘑菇,脑子里却有很多问號。

队长很少请客。

大多数时候,都是她们请队长吃东西。

嘛~能跟队长吃饭就已经很开心了,静兔一边想著,一边悄然把凳子往叶赎那里挪了挪,眼睛亮晶晶的望著他。

未羊是第二个到的。

她穿著叶赎送的白大褂,袖口的银丝桂花若隱若现,在这喧闹嘈杂的小吃街里,倒显得像一朵出尘雏菊,美不胜收,却也格格不入。

“我去,队长居然会请客吃饭?”

她夸张地张大嘴巴,一副太阳打西边出来的模样,“队长,你快摸摸我的头,我怀疑我可能发烧了,都开始做梦了。”

“一边去,我看你就是发骚了!”

静兔气呼呼拍开了她的咸猪手,往那一坐,活像个护食的小母鸡。

未羊嘿嘿一笑,也不恼。

只是在叶赎左边寻了个位置坐下来,然后眼巴巴望著他,“队长,我的那份呢?你可不能偏心吶。”

“拿著,吃你的去。”

静兔抓起一把烤串就往她嘴里塞,塞得未羊呜呜地说不出话来。

叶赎则有些好笑地看著她们。

不多时,喧闹的小吃街就又多了两位来吃饭的客人。

却见充满烟尘气的街道上,兀的出现了一个只有一米五左右的白毛小萝莉,她的头髮很长很长,从头上披到脚踝,穿著一身过於宽大的白色连衣裙。

这是叶赎送给她的。

白虎很喜欢这件衣服,因为这是叶赎送给她的,所以她很喜欢这件衣服,因为是队长送给她的,所以她一直穿著。

这里烟火气很大。

可她却纤尘不染,赤著雪白的小脚丫,就像是从漫画里走出来似的。

如果忽略她背上背著的两把比她人还高的,用布条层层包裹的长剑的话,这画面確实称得上唯美。

这是叶赎送给白虎的剑。

因为是队长送的,所以白虎很喜欢。

所以白虎一直带在身上,剑不离身,睡觉都抱著,洗澡都放在浴室边上。

除了某个可恶的阴湿女,时不时就会偷偷拿走她的剑,回来的时候还总是湿答答的,要不是队长拦著,她早一剑给她劈成蛇羹了!

这样一个可爱的美少女出现在此地。

那必然是少不了麻烦找上门。

只见边上某个摊位里几个喝得醉醺醺的混混,正摇摇晃晃地站起身,目光不怀好意地打量著这个突如其来,却又独自一人的白虎。

那罕见的白髮与赤足,在夜市的灯光下格外耀眼。

特別是那双小巧玲瓏的脚丫子,足以让任何人为之疯狂。

“小妹妹,怎么不穿鞋就在路上走呀?”

小混混嬉皮笑脸地凑近,目光黏在那双雪白的脚丫上,恨不得用舌头舔一口,“多脏啊,来,哥哥带你去洗脚.....”

闻言,白虎抬起头,露出一个和善的笑容,眸子里带著不諳世事的天真:

“大哥哥,你是要和我决斗吗?”

她双手向后,握住剑柄。

队长说过,不能隨隨便便拿剑砍人,否则他就不喜欢白虎了。所以白虎每次遇到人,都会诚挚地发出决斗邀请。

这样就算砍了人,队长也不会生气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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