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分肉 四合院:重生1937伙铺小儿
桂香听到要去二叔三叔家,立刻吵著也要一同前往。这一次,娘可没惯著她,抬手直接给她屁股上来了两下!可兴宝怎么看,那动作都像是娘在给桂香拍身上的灰尘!隨后,兴宝默默的跟著眾人一同进了屋。
一到灶房屋,大哥麻利的將肉分好,用芋叶仔细包好放进背篓底部,又在上面盖了一层丝瓜与豆角。见天丁哥收拾妥当,大哥就背起背篓,戴上斗笠,对娘说:“娘,那我们这就回老宅了。”
“嗯,要走大路,別耽搁时间,早去早回。”娘拉著兴宝与桂香,一直送到门口。小丫头还在暗暗与娘较著劲,一只小脚已然跨出了大门。
娘无奈,只能连拉带拽地將桂香带回灶房,才鬆开手说道:“桂香,娘中午做回锅肉,你要是跟你大哥去老宅,那你的那份回锅肉可就全归兴宝吃了。”说完,便不再理会管桂香,转而叫上二哥,一同收拾剩下的狼肉与此狼头。
桂香狠狠瞪了兴宝一眼,又看了看案板上外公送来的一大块猪肉,最终还是乖乖找了个小板凳坐下,在一旁看著娘醃製狼肉,二哥则在一旁烧水,准备准备处理那个狼头。兴宝一时无所事事,便转身走向了后院。
后院尚未收拾妥当,一群鸡正四处啄食散落的肉沫。其中一只母鸡幸运地寻到一块转较大的碎肉,立刻“咯咯咯”地绕著场地炫耀起来,引得其它母鸡纷纷围追堵截,你爭我夺,场面好不热闹。
“鸡这么早就下蛋了吗?”听到母鸡的叫声,桂香欢天喜地地跑向后院,想捡新鲜鸡蛋。可刚到后院,她便被鸡群爭食的场景吸引,顿时没了捡蛋的心思。只见她在一旁看得兴致勃勃,一会给这只母鸡加油,一会儿又喊那只快跑,一会儿还念叨哪只没用,兴宝都分不清她是哪边的!期间,她还不时抱怨兴宝,这么有趣的事都没去告诉她。
兴宝陪著桂香坐在屋檐下,也津津有味地看著——每当鸡群找出稍大些的碎肉,总会引发一阵激烈的爭夺。但他的心神,却悄悄沉入了灵泉空间。空间里,葡萄,南瓜,丝瓜,豆角藤已长得老长了,枝头还冒出了花骨朵!前两日,兴宝把家里翻了个遍,就只找到一根娘用来取东西的小木叉,柴房里的柴火竟是没一根带叉的!想给葡萄藤,丝瓜藤,豆角藤都搭个架子都没法实现,最后只能插了几根木棍,把藤蔓缠在上面勉强將就著用吧!
空间里的茶树和橘子树也都分了两次枝了,初具伞状形態。至於红薯藤兴宝每天都会翻弄一遍,既能防止其生根,又能锻炼自己的精神力。经过这段时间的测试与比较,他发现灵泉空间里的时间流速是外界的两倍,土壤还有一倍的加速作用,灵泉加速效果更是达到了五倍,三者叠加后,空间內的生长速度能达到外界的十四倍。
不过,这段时间试验下来也让兴宝发现了问题:灵泉水的泉眼有轻微下降趋势,看来这灵泉空间里不適合大规模种植需水量大的作物。而空间里的茅草屋啥都没有,他暂时也没什么东西可存放,自从第一次看过之后,就再没进去过。此刻兴宝一边在意识里打理著空间,一边看著院中的鸡群抢食,静静打发著时间。
直到爹扛著刚刚洗乾净的门板回来,看到姐弟俩正专注地看鸡抢食,便开口问道:“桂香,你们俩个今天练字了吗?”
桂香与兴宝正沉浸在这悠閒时光里,突然听到父亲的声音,两人都嚇了一跳。还是兴宝反应更快,连忙应道:“爹,我们这就去写字。” 说著,便拉著桂香快步往小课堂跑去。
说起繁体字,兴宝並不陌生。前世,他的爷爷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还教过他读写《三字经》与《幼学琼林》,只可惜那时他年纪小、力气不足,毛笔字写得並不工整。上学之后,他便极少再写繁体字,直到南下打工,进入港资与日资工厂,才重新频繁接触繁体字 —— 尤其是日资工厂,文书標识几乎全是繁体字。说实话,兴宝对日本人並无好感,但也不得不承认,他们的精密加工技术確实值得认可(此处仅为普通百姓视角,基於日常接触所感,不涉及其他立场,不喜勿喷)。
而这一世,有了灵泉水的滋养,兴宝如今的力气已与八九岁孩童相当。为了弥补前世写不好毛笔字的遗憾,他练起字来格外认真,一笔一画都在沙盒里仔细书写,生怕出半分差错。
可旁边的桂香见兴宝如此专注,反倒不乐意了,没过一会儿便开始捣乱:“兴宝,我渴了,你帮我倒碗茶来。” 又过了没多久,她又嚷嚷:“热死了,兴宝你把扇子拿过来。” 再过一会儿,她又喊道:“兴宝,我出汗了,你把擦脸布拿过来。” 就这样,兴宝练字的过程被桂香时不时打断,直到母亲过来叫两人吃午饭,这场断断续续的练字才终於停下。
姐弟俩洗好手后,跟著母亲来到堂屋。此时,父亲已將狼头、煮过的四方形五花肉块,还有一碗豆腐,整齐摆放在神龕前的桌子上,二哥也早已把饭盛好摆妥。见全家人都到齐了,父亲点燃线香,手持香束轻声祷告,诉说今日村里眾人围杀狼群的事,特意祭拜祖先,祈求祖先庇佑:愿家宅安寧无扰,家人身体健康平安,子孙聪慧明理、学有所成。
祭拜仪式结束后,桂香便拉著兴宝凑到灶台边,看母亲做回锅肉。只见母亲將五花肉块切成薄片,先把铁锅烧热,倒入適量食用油,待油热后放入肉片翻炒,直到肉片变得微黄、边缘微微打卷,再將肉片拨到锅的一侧,把锅中多余的油脂剷出装进碗里。隨后,母亲依次放入姜蒜与豆豉,小火煸炒出香味,接著加入青椒快速翻炒至断生,再將肉片拨回锅中与青椒混合,撒上適量盐继续翻炒片刻,一盘香气四溢的回锅肉便出锅了。
至於蒜苗,此时村里並未有人种植 —— 这年头物资匱乏,能填饱肚子的粮食蔬菜都不够吃,谁还会特意种蒜苗这种调味菜呢?不过,做菜用的姜和大蒜,是父亲特意从永丰城买回来的,在当时也算是难得的调料了。即便只是这样一道简单的回锅肉,也早已让桂香与兴宝馋得直流口水,眼睛紧紧盯著菜盘,连眨眼都捨不得多眨。
由於当天村里不少人都去走亲戚了,大山哥也没在家,家中吃饭便由父亲与母亲轮流照看—— 一人先吃,另一人守著,以防有客人上门。果然,期间有客人路过,看到堂屋摆放的狼头,便好奇询问,还特意点了份狼头肉。閒聊间,眾人又说起村里打狼的事,言语间仍满是感慨与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