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晚上躺在床上也要想 残疾竹马:卑微小狗求大小姐怜爱
两人並肩走著,身后一群人的目光落在他们身上,有人小声嘀咕了一句:“他们俩穿的,怎么跟情侣装似的?”
闻喜今日穿了件米白色短袖针织衫,下摆细细地掖在长款开叉牛仔半身裙里,衬得腰肢纤细,唇红齿白。
一身清爽的浅色系,恰好跟周景琛的白t牛仔裤相得益彰。
两人一高一矮,一个俊朗挺拔,一个清丽漂亮,走在青石板路上,竟真像一对璧人。
族长带领大家走进一座建筑古朴的宗祠,介绍起畲族先民迁徙的史诗。
周景琛微微垂首,视线落在一旁的女孩身上。
她今日没扎头髮,捲曲的长髮柔美地落在肩侧,莹白的耳朵上坠著个小珍珠耳钉,整个人宛如玉像一样漂亮。
“你刚才把我的脚踩疼了......”他侧过头,声音压得很低,只有两人能听见,带著点委屈。
闻喜嘴角噙著笑,眼底却没什么温度,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你活该。”
“踩死我,这世界上就再没另一个男人能像我这么爱你了。”
他的嗓音更低了,带著点沙哑的漫不经心,电流似的传到她耳朵里。
闻喜只觉得耳尖发麻,耳根也泛起了热意。
她抬起眼,瞪著他,声音同样压得极低:“你再提那个字,信不信我弄死你。”
“哪个字?”他偏要明知故问,漆黑的眸子紧紧盯著她,像是要把她的模样刻进骨子里,“是『我爱你』吗?”
“不要脸。”闻喜別过脸,耳根红得快要滴血。
“爱你就不要脸了?那我还想亲你,还想......”说到这儿,他顿住,眯起漆黑的眸子,“你还没见识过什么是真正的不要脸。”
闻喜狠狠瞪了他一眼,脸颊好像热潮,急咻咻道:“不准你想!”
他凑近了点,温热的呼吸拂过她的耳畔:
“我就想!而且我还要反覆想,不仅白天想,晚上躺在床上也要想。”
“你......”闻喜气得想抬手掐他腰。
手腕还没碰到他,就被村长的声音打断了:“周总,您来这边看看!这是我们畲族祭祀用的龙旗!”
闻喜的动作僵在半空,心臟却跳得飞快,砰砰直撞。
要死了,周景琛现在怎么变得这么不要脸?
完全就是个披著温文尔雅人皮外衣的大尾巴狼。
腹黑得要命。
她望过去,他立在人群中央,身姿挺拔,气度沉稳。与人交谈时有礼貌的侧耳倾听,又变回了那个眾人眼中风度翩翩的周总。
村长领著眾人来到一处小溪边,指著对岸的山壁说:“对面就是我们寨子的天坑。从前啊,寨子里要是出了男盗女娼、违背族规的人,就会被扔进天坑。”
他顿了顿,又笑著补充,“不过那都是老封建陋习了,现在咱们都学了新思想,早就不兴这个了。走,我带你们过去瞧瞧!”
小溪不宽,却没有桥,要过去,只能踩著溪中间那几块凸起的大石头。
其他人都陆陆续续走了过去,只有闻喜站在溪边犯了难,她穿著牛仔长裙,根本没法抬腿。
她咬著唇,弯腰把裙摆往上挽了挽,脚尖试探著往石头上点了点,又缩了回来,犹豫不前。
正踌躇著,前方伸过来一只手,“过来。”周景琛声音磁性质感。
不等她反应,他已经握住了她的手。
闻喜的指尖微凉,像块细腻的玉,而他的手掌宽厚温热,那掌心的温度顺著闻喜的指尖蔓延开来,一路传到四肢百骸,连带著心尖都轻颤起来。
“我想起了一些事。”周景琛说。
他牵著她,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踩著石头往前走。
“什么?”闻喜皱著眉抬眼看他。
“小时候,每次去乡下外婆家,我都是坐在岸边看你和宋向霖在小溪里摸鱼摸虾......”
他紧紧握住她的手,低垂著眉眼,注意著脚下的路。
“那时候我一个人坐在一旁,看著你们打闹的身影,就在幻想,什么时候我能走路就好了,陪你玩的人就是我。”
周景琛往前走一步,闻喜便踩著他踩过的石头,跟著往前挪。
溪水潺潺从两人脚边流过,阳光洒在水面上,碎成一片粼粼的光。
耳边再次传来他低沉的声音:
“我当时很羡慕宋向霖,现在也羡慕。因为你会对著他笑,能跟他好好说话,唯独对我冷冰冰......”
闻喜没吭气,另一侧垂在身侧的手指蜷了蜷。
走到对岸,他主动鬆开了她的手。
不远处,前面的姜琦偷偷戳了戳身旁的何立,低声道:
“你们周总人挺好的啊,还挺绅士。”
何立淡淡笑了笑,应道:“是啊,周总对员工一直都很好。”
姜琦又凑近了些,眼睛亮晶晶的:“他结婚了吗?有女朋友没?”
何立摇了摇头。
姜琦的眼睛更亮了,笑著往闻喜那边瞥了一眼:“那就好,那就好。”
一整天参观游览结束,周景琛被邀请去村长家里吃饭。其他人吃过晚饭便各自回去休息了。
傍晚十点,闻喜洗完澡,刚躺在床上,忽然听见敲门声。
“谁啊?”
“我,何立。”
闻喜拉开门,何立递过来一份文件,神色恳切:
“麻烦你把这份文件送到周总房间。他今晚一定要看的,我得赶紧去县城办点事,实在抽不开身。”
闻喜连忙接过文件,摆摆手:“不麻烦,应该的。我本来就是他的助理,你快去忙吧。”
夜色渐深,村寨沉在朦朧的月光里,青石板路上,像撒了一地碎银子。
闻喜听他说周景琛还没回去,她也懒得再换衣服,只穿著一条薄薄的棉质睡裙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