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5章 黑石岭  晚唐边枭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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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马贼没有乱。

那个穿皮袄的壮汉虽然中了一箭,可还能指挥。他躲在帐篷后头,扯著嗓子喊:“別慌!都他娘的別慌!抄傢伙,跟他们拼了!”

帐篷里衝出来七八个人,手里提著刀枪,迎著陈瞻他们便杀过来。

这帮马贼不是善茬。他们在黑石岭盘踞了好几年,杀人越货是家常便饭,一个个都是亡命徒。被偷袭虽然慌了一下,可缓过神来之后,凶性也上来了——边地的马贼跟中原的山贼不一样,中原的山贼大多是活不下去的农户,拿刀的手还在抖;边地的马贼却是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杀人跟杀鸡一样,眼睛都不眨一下。

陈瞻迎面撞上一个光膀子的马贼,那廝抡著把鬼头刀劈过来,带著一股子狠劲。陈瞻侧身躲开,顺势一刀捅过去,捅在那廝的肋下。那廝闷哼一声,却没倒,反手一刀朝陈瞻脖子抹来。

陈瞻往后一仰,刀锋擦著他的下巴过去,割破了一层皮。他来不及多想,抬脚踹在那廝的膝盖上,那廝踉蹌了一下,陈瞻趁机又补了一刀,这回捅进了他的肚子。

那廝终於倒下了,可陈瞻的手也在发抖。

他杀过人,可没有跟人这么面对面地廝杀过。那种血溅在脸上的感觉,那种刀捅进肉里的阻滯感,让他的胃一阵翻涌。

没时间噁心。

又一个马贼衝过来了。

战斗比陈瞻想的要惨烈得多。

马贼有二十七八个,虽然被偷袭打了个措手不及,可反应过来之后,战斗力一点不弱。尤其是那个穿皮袄的头目,中了一箭还能砍翻两个人,最后是刘三儿带著三个人一起上,才把他按住剁了。

刘三儿自己也挨了一刀,从肩膀划到后背,血流了一地,可他愣是没吭一声,咬著牙把那头目的脑袋砍下来了。

战斗持续了小半个时辰。

最后的结果是:马贼死了十五个,伤了六个,跑了四个,剩下的投降了。

己方死了两个,伤了七个。

死的两个,一个是那个崴了脚的狗剩,他衝进去的时候被一个马贼一刀砍在脖子上,当场便没气了。另一个是个老实巴交的中年汉子,陈瞻连他的名字都没记住,是被流矢射中了咽喉。

陈瞻站在营地中间,看著地上的尸体,一时说不出话来。

狗剩的眼睛还睁著,死不瞑目的样子。他才十六岁,来守捉还不到三个月,连家都没回过。

“火长。”康进通走过来,声音沙哑,“该走了。跑了四个,不晓得会不会搬救兵。”

陈瞻点点头。

“把人头割了,能带走的都带走。”他的声音很平,可手还在抖,“给狗剩和……那个……”

“叫老吴。”康进通说。

“给狗剩和老吴裹上,带回去。”陈瞻深吸一口气,“不能把他们扔在这儿。”

带尸体回去,这是规矩,也是收人心。活人看著呢——跟著陈火长打仗,死了也能回家,不会被扔在荒山野岭餵狼。这份交情,比甚么赏银都管用。

第三天傍晚,陈瞻带著人回到了守捉。

校场上,十五颗人头摆成一排,血淋淋的。两具用草蓆裹著的尸体放在旁边,那是狗剩和老吴。

守捉里的人全都围过来看热闹。

“十五颗人头?”

“娘的,陈火长把马贼窝给端了?”

“他那一火不是一帮歪瓜裂枣吗?”

议论声嗡嗡的,像一群苍蝇。可看见那两具尸体的时候,声音渐渐小了。

打了胜仗,可也死了人。

这才是真正的仗。不是话本里头那种一刀一个、杀得痛快淋漓的仗,而是血肉模糊、死人无数的仗。每一颗人头底下都压著一条命,有的是敌人的命,有的是自己人的命,谁也分不清哪条命更值钱。

刘审礼站在正堂门口,脸色阴沉。

他本来以为陈瞻会死在黑石岭,便算不死,也得折损大半。可这小子不光回来了,还带回来十五颗人头,只死了两个人。

范雎当年入秦,也是这般命硬。越是打压,越是往上窜。

这种人,不能留。

“陈火长。”他的声音冷冰冰的,“本守捉派你去清剿,你倒是能耐。”

陈瞻上前一步,抱拳道:“回守捉使,末將奉命清剿黑石岭马贼,斩首十五级,俘获三人,缴获战马十二匹。己方阵亡二人,伤七人。”

他顿了顿,指了指那两具尸体。

“这两个弟兄,是为守捉死的。末將斗胆,请守捉使给他们一个抚恤。”

刘审礼的眼睛眯了起来。

这小子,是在將他的军。

当著全守捉的面,他要是不给抚恤,那便是寒了所有人的心。可要是给了……这功劳便坐实了。

陈瞻晓得刘审礼的难处,他便是要让他难受。你派我去送死,我偏不死;你想抹掉我的功劳,我偏要当眾討赏。这不是逞能,是算计——刘审礼不敢不给,给了便是认了这一仗的功劳,往后再想动陈瞻,便得掂量掂量。

“自然要给。”刘审礼皮笑肉不笑地说,“阵亡將士,按例抚恤。”

“谢守捉使。”

陈瞻抱拳告退,转身往营房走。

走到半路,刘三儿追上来,肩膀上的伤还裹著布,血渗出来把布都染红了。

“火长。”他的声音有些闷,“狗剩那小子……俺没护住他。”

陈瞻停下脚步。

“不怪你。”

“俺明明便在他旁边……”

“战场上的事,谁也说不准。”陈瞻转过身,看著他,“你杀了马贼头目,这一仗你是首功。”

刘三儿张了张嘴,想说甚么,最后甚么都没说出来。

陈瞻拍了拍他的肩膀,没拍伤的那边。

“去把伤处理一下。別落了病根。”

当天晚上,陈瞻一个人坐在营房门口,对著两坛酒。

一坛敬狗剩,一坛敬老吴。

他把酒洒在地上,看著酒液渗进泥土里。

三十个人出去,二十八个人回来。

这是他第一次带兵打仗,第一次有人死在他的命令下。狗剩那小子才十六岁,崴了脚还咬著牙跟著走,结果第一个衝进去,第一个死。

他甚至没来得及记住那小子长甚么样。

康进通走过来,在他旁边坐下。

“想甚么呢?”

“想狗剩。”陈瞻的声音有些哑,“想老吴。”

“打仗哪有不死人的。”康进通嘆了口气,“你阿爷当年带兵,头一仗死了十一个,他躲在帐篷里哭了一宿。”

陈瞻愣了一下。

“某阿爷……哭过?”

“哭过。”康进通看著远处的夜空,“后来便不哭了。不是不难受,是哭不出来了。”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

陈敬安当年也是这么过来的。头一回死人,躲起来哭;后来死得多了,便不哭了,只是把那些名字记在心里,等到有朝一日,给他们立个碑,烧几炷香。可陈敬安没等到那一天便死了,那些名字也跟著他一起埋进了土里。陈瞻如今走的是同一条路,他不晓得自己能走多远,但他晓得一件事——该记的名字,他会记著。

“火长。”康进通忽然开口,“你做得很好。三十个歪瓜裂枣,端了黑石岭的马贼窝,只死了两个。换成別人带,能活著回来一半便不错了。”

陈瞻没有说话。

他晓得康进通说的是实话。可那两个死掉的人,还是像石头一样压在他心里。

“往后还会死人的。”康进通站起身,“当將军的,得习惯这个。”

他拍了拍陈瞻的肩膀,转身走了。

陈瞻坐在原地,看著地上那两滩酒渍,很久没有动弹。

狗剩,老吴。

某记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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