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章 让黑龙天,穿上斗鎧?大包大揽的慕曦  斗罗龙王:武魂黑龙天,众神之王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最新网址:m.92yanqing.net

“看,”曜川的声音很平静,仿佛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情,“我的两个武魂,可以共同使用同一个魂灵提供的魂环。”

“也就是说……”

他看了看手中的血矛,又看了看慕辰和慕曦。

“我只需要吸收一个魂灵,就能同时给我的两个武魂附加魂环。”

“这个魂灵的力量,可以同时作用於我的两个武魂上。”

“双生武魂……却能共用同一个魂灵的魂环?!”

慕辰彻底呆住了。

他嘴巴微张著,眼睛瞪得溜圆,直勾勾地盯著曜川左手血矛下那枚熟悉的紫色魂环。

脑子一时有点转不过弯来。

这完全顛覆了他对武魂体系和魂灵机制的认知!

“这……这怎么可能?”

他喃喃自语,围著曜川转了小半圈,难以置信地打量著他左右手分別显现的武魂和那共享的魂环。

“一个器武魂……一个顶级兽武魂……属性、形態天差地別……怎么可能共享同一个魂灵的能量?”

“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他看向曜川,眼神里充满了求知慾和巨大的困惑。

这原理,他想破头也想不明白!

曜川看著慕辰那副百思不得其解的样子,只是轻轻笑了笑。

他当然知道原因。

『大概……因为这柄血矛,在那个属於“天”的世界里……本身就是天为自己亲手打造的兵器吧。』

『武魂源於灵魂深处,自然也带著这份本源的联繫。』

这个念头在他心底一闪而过。

但他只是对著慕辰摇了摇头,语气平静无波。

“我也不知道。”

“我只是感觉……可以这样用,就自然而然地用了。”

他总不能说自己是穿越者,还带著黑龙天和血矛的传承记忆吧?

听到曜川这个“天然”的回答,慕辰虽然依旧满脑子问號,但很快就释然了。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看书首选 101 看书网,1?1???.???超顺畅 】

天才的世界,本来就不能用常理揣度。

很多武魂的特殊性,至今也无法完全用理论解释清楚。

他脸上的震惊慢慢褪去,取而代之的是巨大的惊喜!

那点因为精神力门槛带来的沉重忧虑,瞬间被拋到了九霄云外!

“哈哈哈哈!”

慕辰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用力拍著曜川的肩膀,力道大得让本就虚弱的曜川差点一个趔趄。

“好!太好了!”

“曜川啊,你这简直是个天大的好消息啊!”

他兴奋得搓著手,眼睛都在放光。

“共用魂环!这意味著什么?”

“这意味著你未来融合魂灵的压力,直接少了一半!”

“原本需要融合好几个顶级魂灵才能满足两个武魂的需求,现在可能只需要一个或者两个特別强大的魂灵就足够了!”

“省下来的精力、资源……简直无法估量!”

慕辰越说越激动。

“这样你就能把更多的时间、精力,用在锤炼魂力、提升精神力、磨炼战斗技巧上!”

他目光灼灼地看著曜川,仿佛已经看到了他未来的辉煌。

“想想看!曜川!”

“作为你的老师,我真的很期待,很期待看到你未来的样子!”

“想像一下那个画面……”

慕辰张开手臂,语气充满了憧憬。

“未来的某一天,你身穿精心打造的顶级斗鎧,浑身上下闪耀著强大的光芒!”

“然后,你手中紧握的,正是这柄煞气滔天、锐不可当的无上凶兵——血矛!”

“那威风凛凛的样子……嘖嘖嘖……绝对是战场上最耀眼的存在!”

慕辰拍著曜川的肩膀,声音里充满了期待。

“老师我真的很期待,看到你穿上斗鎧,手持血矛的那一天!”

他的话语里充满了对曜川未来的无限看好和自豪。

“黑龙天……穿上了斗鎧吗?”

曜川被慕辰的情绪感染,眼神微微闪烁了一下。

虽然他没有说话,但內心深处,同样泛起了一丝波澜。

那个屹立於远古神族之巔的身影,搭配上斗罗大陆特有的斗鎧……

那画面……好像有点违和啊。

黑龙天这种存在,需要斗鎧吗?

曜川想著。

不过,他这点小念头还没冒出来多久。

慕辰那满腔的兴奋劲儿已经找到了新的宣泄口。

他一拍大腿,兴冲冲地拉著曜川的手臂就要往外走。

“走走走!別愣著了!”

“这么高兴的事儿,咱们得干点有意义的庆祝一下!”

“跟幕叔去锻造室!今天就正式开始教你锻造!”

“咱们得把你未来斗鎧的基础,好好打扎实了!”

“啊?爸!”

慕辰话音刚落,旁边的慕曦立刻就不干了。

她像只护崽的小母鸡一样,一下子窜到曜川身前,张开手臂挡住了父亲,柳眉倒竖,一脸的不满。

“你怎么回事啊?”

“怎么老想著让曜川去学锻造?”

她看著自己父亲,语气里充满了不解和埋怨。

“锻造这种事儿,又苦又累又枯燥,以后有我继承您的衣钵不就行了吗?”

“曜川才多大?他才刚觉醒武魂,还是个孩子呢!”

“而且他还是双生武魂!比別的魂师要付出的努力多一倍都不止!”

“他需要修炼魂力,需要锻炼精神力,需要练习魂技……哪有那么多时间浪费在抡锤子上?”

慕曦越说越有理,小脸气鼓鼓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