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半个月顶人一年努力 谁说我不是正经冒险者
【天赋:乌洛波洛斯之环(红色)】
描述:乌洛波洛斯,传说中咬著自己尾巴的巨蛇,象徵著永恆的循环与不死。
效果:你每天都將拥有一次完美的復活机会,无论肉体受到何种程度的毁灭,甚至是彻底缺失,你都將在死亡后重塑身躯,完美復活。
附加:復活后,將自动驱除身体所有负面状態,並重置所有处於冷却中的能力。
躺在床上正准备入睡的兰斯,猛地瞪大了眼睛。
他死死盯著面前那散发著淡蓝色光芒的半透明面板,心中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
那个该死的小黄油,居然还在追著我不放?!
无穷无尽的体力,外加即便深陷多女修罗场也能原地满血復活的能力。
这两大天赋加在一起,便完美构成了小黄油男主角的基础模板。
兰斯能清晰地感觉到,面板上那股仿佛电路接触不良般的短路感彻底消失了。
这意味著系统已经趋於稳定。
属於他的金手指,至此才算是真正完整地加载完毕。
然而看著这豪华的配置,兰斯的脸色却並没有多少喜悦,反而透著一股纠结。
这个天赋就像是一个身姿妖嬈的魔鬼,正疯狂地引诱著他踏入那个未知的危险世界。
兰斯嘆了口气,起床从抽屉里拿出纸笔,开始算起了一笔帐。
按照原本的规划,自己作为资深抄写员,日薪是50铜幣。
扣掉每日精打细算的8铜幣生活开销,每天净存42铜幣。
再加上妮雅帮忙介绍的私活,每周代写五封家书,每封能赚5铜幣。
照这个速度……
自己只需要再熬上六年,就能攒够那一笔前往奥斯特拉的10枚金幣巨款。
那时候自己也不过才二十四岁。
在那座大陆商业最繁华的城市,凭藉自己领先时代的头脑,肯定很快就能立足,然后迎娶一位温柔的异族小姐姐。
但这只是普通人的活法。
如果转职成为冒险者呢?
哪怕只是最低等的冒险者,一天只需杀掉8只哥布林。
按照行价,一只哥布林耳朵兑换20枚铜幣,如果接取了扫荡任务,每一次性上交10只,公会还会额外奖励1枚银幣。
扣除食物的开销和日常的武器保养,还有后勤差不多40铜幣。
只需要两年多一点,就能够存下10金幣。
这还只是普通冒险者的效率。
兰斯的目光落在【赫瓦格密尔之沸涌】那个红色的词条上。
普通人杀8只就得累趴下,而自己呢?
一天杀30只?50只?
只要精神能撑得住,哪怕杀上一百只也並非难事。
兰斯用力摇了摇头,试图把这种仿佛顛佬般的念头甩出脑海。
做人不能太贪心。
哪怕自己稳健一点,每天只杀十八只。
那也只需要一年时间,就能完成人生的第一个小目標。
而那时候,自己甚至才刚满十九岁。
这中间差了整整五年的青春,让兰斯根本无法拒绝。
“系统!都怪你!”
兰斯痛苦地捂住脸,哀嘆一声。
“人生最难的事情,莫过於突破舒適圈啊!”
虽然嘴上抱怨,但兰斯的行动力却一点也不含糊。
第二天一早,他便向自己的直系领导格雷森提交了请假条。
冒险者公会机构庞大,兰斯所在的文书记录组隶属於行政部,抄写员不止他一个。
格雷森也是老兵出身,看在兰斯那个死鬼老爹的面子上,外加抄写员本身就有假期,只不过兰斯这个卷王根本从来不去没享受罢了。
这次二话没说就批了假。
既然决定要走这条路,那就得按规矩来。
註册成为冒险者有一个硬性门槛,必须拥有一项达到“熟练”级別的战斗技能。
兰斯只能將目光投向了老兵公会。
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
花了点小钱钱之后,他终於在公会角落里挖到了一个整日醉醺醺的退役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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