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6章 俗不可耐  爹!求你別升了,咱家真是奸臣!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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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在谢府的藏书楼里。

这里的窗户终年关著,透著一股陈年纸张和芸香草混合的味道,谢云婉推开门的时候没有刻意放轻脚步。

她是谢家这一代最骄傲的人,三岁识字五岁能诗,十二岁时写的江左论连翰林院的掌院学士都拍案叫绝。

在她的世界里,没有即使,只有必须。

楼內很暗,只有角落里点著一盏油灯。

她的长兄谢云舟正伏在案前,手里握著一支禿了毛的笔,在一张宣纸上反覆描摹著什么。

谢云婉走近两步,看清了纸上的字,是蝴蝶。

那两个字写得歪歪扭扭,毫无谢家祖传的风骨,反而透著一股绝望的疯劲。

旁边还摊开著让整个江寧城都疯魔的《梁祝》。

谢云婉伸出手,指尖在蝶字上点了点,指甲上的丹蔻有些刺眼。

“大哥,这便是你在国子监修来的道?”

谢云舟的手抖了一下,墨汁在纸上晕开一个墨团。

他抬起头,眼下的乌青显得很颓丧,看到是自家小妹,他没了平日的威严,反而下意识想去遮挡那张纸。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谢云舟的声音很沙哑。

“刚到。”

谢云婉收回手,从怀里掏出一块帕子,慢条斯理的擦著指尖,好像上面沾了什么脏东西。

她把帕子隨手扔在地上,盖住了那个墨团。

“一本市井杜撰的话本,五个铜板都嫌贵的破烂,竟然能让谢家的长孙魂都丟了?”

“你不懂。”

谢云舟深吸了一口气,小心的把梁祝合上,动作十分爱惜。

“这里面有大道,有我们这些在云端上的人,一辈子都看不见的血肉。”

“云端?”

谢云婉轻笑了一声,走到书架旁隨手抽出一本诗经,翻了两页又塞了回去。

“大哥,只有站不稳的人才会觉得云端冷,这世道本来就是分层的。泥里的猪狗就该在泥里打滚,我们只要看著他们別把泥点子溅上来就行。”

“至於血肉。”

她转过身,冷冷的盯著谢云舟。

“那是软弱的人给自己找的藉口,许清欢那个女人,不过是抓住了你们这点软弱,才敢在江寧城兴风作浪。”

谢云舟猛的站起身,椅子在地上划出刺耳的声音。

“云婉!不可轻敌!”

他往前走了一步,盯著妹妹那张傲气的脸。

“许清欢深不可测,她能把人心算计到这种地步,不是一般的商人。你这次回来,千万別去招惹她。”

“深不可测?”

谢云婉的嘴角动了动,脸上却没有笑意。

“一个靠开青楼敛財,靠写艷情话本博眼球的女人,也配这两个字?”

“大哥,你在书斋里待太久了,连什么是真正的手段都忘了。”

“三日后的锦绣宴,我会让你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读书人,什么才是不可逾越的规矩。”

说完,她没再看谢云舟一眼,转身走出了藏书楼。

木门在她身后重新合上,隔绝了屋內的腐朽气味。

……

江寧城的夜晚,总是比白天更热闹。

秦淮河畔的玉楼春,今夜灯火通明。

为了这场锦绣宴,赵家这次是下了血本。

他们不仅包下了全江寧最贵的酒楼,还请动了四大书院的首席学子前来坐镇。

消息一早就放出去了,这是要正本清源,用圣贤书来压一压百花楼的风头。

河面上泊满了画舫,丝竹声顺著水波荡漾开来,空气中瀰漫著脂粉和酒的甜腻味道。

各式各样的马车堵在玉楼春的门口。

下来的都是锦衣华服的公子哥,手里摇著摺扇,哪怕在初冬的冷风里,也要维持那份风度。

小姐夫人们更是爭奇斗艳,头上的珠翠压得脖子都直不起来,身上的织锦在灯光下闪的人眼晕。

在这片金迷纸醉中,一顶青布小轿停在了侧门。

轿帘掀开,一只手伸了出来,腕上没戴任何鐲子,乾乾净净的。

谢云婉走了下来。

她今晚没有穿谢家为她准备的百鸟朝凤裙,而是穿了一件洗得很软的青布长衫。

那布料是最普通的棉麻,甚至不是丝绸。

头髮只用一根木簪挽了个髻,脸上未施粉黛,连唇脂都没点。

在这满堂的珠光宝气中,她这身打扮显得格格不入。

极其突兀,又极其刺眼。

但这正是她要的效果。

“那是……谢家大小姐?”

有人认出了她,声音里带著不敢置信。

“天吶,这气度,这才是真正的清流啊。”

“跟她一比,咱们身上这些金啊玉的,简直俗得没法看。”

周围的议论声很快传开。

原本还在互相攀比首饰的贵女们,此刻都有些侷促的捂住了手腕上的金鐲子,觉得自己很俗气。

谢云婉面色平静,目不斜视的穿过人群,直接上了二楼的主位。

那里早就坐满了人。

除了几大世家的家主,就是那几位从书院请来的大才子。

坐在首位的是岳麓书院的彭泽,他素有江南第一笔之称,平日里眼高於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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