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百庆集 我以诡道剑途证长生
好在,变故来得快去得也快。
盏茶的功夫,陆轩就重新出现在了原地,看著手中的福禄石愣自出神。
或许,现在不应该再叫它福禄石,而是真的改叫洞天石了。
在和黄金乡的对抗中,福禄石吸收了它的部分权柄,不再需要外界的情绪作为食粮,能够隨时隨地的展开。
但这也並非没有代价。
吸收了黄金乡的一部分,这枚福禄石也失去了变化无常的特点,只能锚定一个特定的节点。刚才陆轩之所以消失,就是前往了黄金乡。
准確的来说,是前往了一个空有其表的黄金乡。
没有稻草人,没有村民,更没有各种规则,有的只有那一亩三分地的孤独牢笼。
“也不知是福是祸。”陆轩拋了拋手中的洞天石,露出了古怪的表情。
……
陆轩用玄鸟玉定位了自己的所在。
別看玄鸟玉外表平平无奇,但妙用诸多,索敌、定位也不过是其中之二。
感知著玄鸟玉传来的讯息,陆轩顿时露出了恍若的神情,这里称作庸原,倒也离得不算太远,东南三百里就是黑山。
黑山事了,陆轩也没了折返的打算,当即就继续西行。
庸原以西五十余里,有一条自东北向西南的群山,延绵万里。
远远眺望,那混沌深沉的天空一度让陆轩驻足,不敢想像如此庞大的界域中会有多少妖魔鬼怪。
陆轩没有进入山中,而是改道向南,顺江而下。
江畔两侧全是陌生之地,经过九曲十八弯之后,约莫旬月,才看到了一座山城,其內灯火通明,热闹非凡。
此城有个很特別的名字。
——百庆集。
说是集,陆轩却觉这座城未必比不上诗人墨中的金陵、姑苏。
此城占地万亩,夹在三山之间,八条笔直的官道从百庆集中延伸而出,化作数十条夯土路通向了山林各处,可谓是四通八达。
若只是大,陆轩也不至於將其拿来和金陵比较。
城中人气颇旺,山中药农、猎户时常来城內贩卖所得之物,慕名而来的商队屡见不鲜,哪怕到了亥时,依旧如秦淮两岸,灯火缠绵。
最令人震惊的是,这里不仅居住了凡人,还有一些与人为善的异族、修士。
犬首人身的犬戎族,脸上有异文的鬼方,还有喜穿兽皮,能將成年人当作幼童胖揍的南蛮。
陆轩已经不是第一次来这了,或者说这就是他的家,此世的第一站。
水巷胡同里,大门紧闭,陆轩轻叩了几声,一个身高还不到五尺的男童就满脸期待地打开了房门。
可当看到是陌生人时,表情顿时就垮了下来。
“你是谁?大晚上来这里做甚?”男童脆生生说道。
此刻已是戌时,虽不算太晚,但也过了走亲访友的时间,对於那些需要早起的人来说,甚至都已上床入睡。
“你问我是谁,我倒想问问你是谁。”
看著那红彤彤的脸蛋,陆轩起了戏弄的心思,当即便反过来问道。
男童叉著腰,昂著首就说:“我乃药师的弟子,你说我是谁?”
“好厉害。”陆轩拍起了手,连连夸道。
男童被陆轩的马匹拍得很是畅快,但到底还是没有忘记正事,回过神就继续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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