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章 穿越到一战前夕  无限历史游戏:欢迎来到战场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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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弹落下时,世界碎成了碎片。

约瑟夫·林登趴在弹坑边缘,泥水灌进嘴里,混合著硝烟的焦苦,和某种说不清的腥甜——可能是血,也可能只是田野泥土的味道。

耳膜在嗡鸣,像有一万只蜜蜂在脑子里乱撞。

三米外,列兵汤普森的尸体还保持著装弹的姿势,但已经永远不可能再站起来了。

“压制射击!压制射击!”某个军士在嘶吼,声音在炮火中支离破碎。

约瑟夫机械地拉动枪栓。

李-恩菲尔德步枪已经有些烫手,枪膛里的硝烟让他每次呼吸时,都像在吞咽玻璃碴。

前方,德军的机枪正在收割生命,子弹激起的泥土尘烟,在无人区划出一道道死亡的痕跡。

“衝锋——!”

哨声响起。

约瑟夫看著身边的士兵们翻出战壕,像木偶一样排成线列,然后一个接一个倒下。

他们甚至都没来得及跑出十码。

德军的机枪像镰刀一样扫过麦田,收割的不是麦子,是十九岁的约克郡矿工,二十岁的伦敦码头工人,十八岁的威尔斯农场少年。

软帽在泥泞中滚落,染成了黑红色。

炮击还在继续。

天空在燃烧。大地在颤抖。人在尖叫、哭泣、死去。

而在前方的敌军阵地上,那些机枪手甚至不需要瞄准,只需要扣住扳机,让子弹如雨点般倾泻。

“林登!別他妈发呆!”

一只手把他拖进弹坑深处。

是一个叫布朗的老兵,脸上满是泥污和血跡。

“听著,小子,”布朗在他耳边吼道,声音几乎被炮火淹没,“再有三分钟,我们要再冲一次。你想活命,就別跟著那些蠢货排队送死。找掩体,匍匐前进,能爬就別跑。明白吗?”

约瑟夫点头,手指紧握著步枪。

哨声又响了。

布朗翻出弹坑,消失在硝烟中。

约瑟夫跟了上去,身体本能地做出动作:低身、衝刺、臥倒、匍匐。

子弹从头顶呼啸而过,泥土在身边炸开,碎石击打在身上。

二十码。

十五码。

前方的机枪火力突然停了一下——更换弹链,就是现在!

约瑟夫抓住这个间隙,滚进一个浅坑。

他扣动扳机,一发,两发,三发。

栓动,退壳,装弹,瞄准,射击。

机械的动作在生死边缘变得异常精准。

然后炮弹落下。

衝击波掀翻了他,世界天旋地转。

泥土、碎石在空中飞舞,像某种超现实的慢镜头。

等硝烟散去,布朗倒在前方,一动不动。

约瑟夫趴在弹坑里,大口喘气,手指紧紧攥著步枪。

泥水混著血跡,从他的脸上滑落。

远处,炮火还在继续,机枪还在怒吼,惨叫声此起彼伏。

这就是战爭。

这就是他即將面对四年的地狱。

这一切,都始於几个月前的那个夜晚。

*************

2026年1月9日,伦敦帝国战爭博物馆。

“先生,我们五分钟后闭馆。”女讲解员的声音在空荡的展厅里迴响。

乔峻头也不抬,继续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

难得来伦敦旅游一次,作为一个军事歷史博主,他已经在这个一战展区泡了整整一天。

“马上就好。”他摆摆手,目光再次投向墙上那张索姆河战役的巨幅照片。

黑白照片里,泥泞的战壕中,一排排英军士兵正排著整齐的队列,准备跨过战壕顶端,向德军阵地发起衝锋。

照片下方的铭牌写著:1916年7月1日,索姆河战役第一天,英军阵亡19240人,受伤35493人,失踪2152人。

单日伤亡近六万人。

“黑格这个蠢货。”乔峻咬著笔帽嘀咕,“过载装备,僵化推进,步炮脱节……明明德军已经建立了三道防线,有机枪、铁丝网、混凝土堡垒,这帮將军还让士兵背著六十磅装备,以步行速度往上送。”

“如果我在那个时代,至少会解决徐进弹幕的时间窗口,或者改进前线通讯节点,让指挥不至於完全失明……”

“先生!”讲解员的声音已经带上了明显的恼怒,“博物馆要闭馆了!”

“好好好,我这就走。”乔峻合上笔记本,伸了个懒腰。

他收起笔记本,准备离开,却被玻璃展柜里的某样东西,吸引了注意力。

那是一把步枪。

李-恩菲尔德mk iii型,英军的標准装备。

说明牌上写著:

此枪曾属於第17步兵师某士兵,索姆河战役中遗留。

乔峻鬼使神差地走近,伸手想要触摸玻璃柜。

“先生!请不要碰展品!”讲解员尖叫起来。

但已经晚了。

就在乔峻的手指触碰到玻璃的瞬间,一道刺眼的蓝光从步枪上迸发而出。

整个展厅的灯光开始疯狂闪烁,墙上的黑白照片扭曲、融化、重组,士兵们开始移动,炮火的轰鸣声穿透时空,在耳边响起。

“what the—”乔峻想要后退,却发现双脚像生了根。

蓝光越来越亮,最终將他整个人吞没。

在失去意识前的最后一秒,乔峻听到耳边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

“你想改变歷史?那就去试试吧,年轻人……看看你的理论能在真实的战场上走多远……”

***************

黑暗。

死寂。

然后是剧痛。

“啊!”乔峻猛地坐起,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狭窄的木板床上,身上盖著一条薄得可怜的毛毯。

环顾四周,这是一间逼仄的阁楼,斜斜的屋顶,粗糙的木地板,一扇小窗透进微弱的晨光。房间里除了这张床,只有一个破旧的木箱,和一面锈跡斑斑的小镜子。

“我这是……”乔峻跌跌撞撞地走到镜子前。

镜子里的人让他倒吸一口凉气。

那是一张年轻的脸,非常年轻,大约十八九岁。棕色的头髮乱糟糟的,脸上有几处淤青,身上穿著粗糙的亚麻衬衫,和补丁摞补丁的裤子。

但最让他震惊的是——

那是他的脸。

准確地说,是年轻了十几岁、带著欧洲人特徵的他的脸——轮廓更深邃,鼻樑更高,但眉眼间依然保留著他那张亚洲脸孔的某些痕跡。

乔峻抬起手,镜子里的人也抬起手。

他摸了摸自己的脸,感受到粗糙的胡茬和淤青的疼痛。

这不是梦。

“我……穿越了?”

话音刚落,一阵剧烈的刺痛袭来。

大量陌生的记忆,如洪水决堤般涌入脑海。

约瑟夫·林登。

埃克塞特庄园的下等男僕。

父亲是庄园的园丁,三年前在修剪橡树时,从梯子上摔下来,当场摔断了脖子。母亲是洗衣女工,两年前死於肺结核,在庄园潮湿阴冷的洗衣房里咳血而死。

成了孤儿的他被庄园勉强留下,干著最脏最累的活:清理马厩,搬运煤炭,刷洗厕所,倒垃圾,在厨房里做粗活,有时甚至要帮屠夫处理家畜的內臟。

工钱?每周五先令,连马夫的一半都不到。

住宿?佣人区最差的阁楼,冬天冷得要死,夏天热得要命。

地位?在庄园的等级体系中,他属於最底层——比马夫还不如,因为至少马夫还有一技之长;比女佣还不如,因为至少女佣还能得到厨娘的照顾;甚至比庄园养的猎犬还不如,因为主人至少会给猎犬餵好肉。

“嘖。”乔峻,不,现在应该是约瑟夫了,苦笑一声,“穿越成贵族少爷也就算了,穿成个男僕,还是最底层的那种。”

约瑟夫走到窗边。

窗户很小,只有巴掌大,玻璃上满是污渍。但透过它,约瑟夫能看到外面的景象:

埃克塞特庄园。

一座典型的爱德华时代乡村庄园,主建筑是三层楼的石制別墅,红砖外墙,尖顶,大片的玻璃窗,门前是修剪整齐的草坪和花圃。庄园占地约两百英亩,有马厩、温室、果园、菜园,还有一片小树林。

晨光洒在庄园上,一切都显得那么寧静,那么祥和,那么……虚偽。

约瑟夫知道,在这副田园诗般的外表下,隱藏的是森严的等级制度和冷酷的现实。

主人住在宽敞明亮的房间里,佣人挤在阴暗逼仄的角落;主人享用著精美的食物,佣人啃著硬邦邦的黑麵包;主人的猎犬都有专门的犬舍,而他只能睡在这个破阁楼里。

“唐顿庄园的美好生活?”约瑟夫自嘲地笑了笑,“那是楼下客厅里的故事。楼上阁楼里的故事可没那么浪漫。”

他的目光落在墙上掛著的日历上。

那是一本廉价的印刷日历,纸张已经发黄,边角捲曲。上面印著:

1914年7月28日,星期二

看到这个日期,约瑟夫的心跳骤然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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