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鼠王找鸡 冒险者通用指南
匕首得意洋洋的对著卡伦说著:“嘿!就这一会时间,我赚的钱就快赶上你了!”
“偷就是偷,別老往自己脸上贴金。”卡伦一边吃著黑麵包,一边囫圇的应付著匕首。
“我偷个屁!我堂堂未来的首席冒险者沙蝎大人,找他们拿点钱花花怎么了!”
说著掏出一壶金丝雀酒馆的麦酒,在卡伦面前晃了晃。
“唉,那我就只能自己喝了,別人看不起我的工作呢!”匕首吊儿郎当的坐在木箱上面,一只脚晃晃悠悠。
一壶麦酒刚三个铜幣,比黑麵包贵了许多。
每天都在为黑麵包发愁的两人,只能偶尔趁別人喝醉的时候,去金丝雀打打秋风解馋,还从没喝过完整的一壶。
“沙蝎大人,我认为朋友之间,好东西应该分享。”
卡伦看著麦酒,眼神都变了,连忙把碗里的糊糊几口喝下。
赶紧拿著舔乾净的碗,对著匕首晃了晃。
“既然你如此诚心的恳求於我,沙蝎大人就大发慈悲的赏你几口!谁叫沙蝎大人心善啊!”
说是一壶,其实也没有几口。
匕首倒出一大半给了卡伦,被卡伦两三口就给干了。
“嗝~”
打出一阵饱嗝的卡伦,脸色隨即红了起来。
“真带劲!”匕首也学者卡伦几口喝完,然后仰头便倒。
“以后咱们有钱了,要拿麦酒洗澡,这酸臭味真带劲!”
卡伦和匕首並不认为麦酒好喝,但这是他们能接触的为数不多的好东西。
也是他们两个孤儿,对未来憧憬的主要参照。
看到匕首已经打起了呼嚕,卡伦便將几个箱子堆好,铺上茅草將匕首丟了上去。
日头西沉,卡伦窝在窝棚里面,拿出了那把短剑。
夕阳的光照在短剑上,发出了耀眼的光彩。
卡伦看著短剑,犹如痴汉看见了湿身美女,整个人都失神了。
反应过来,在地上抓起沙土,就往短剑身上蹭。
直到剑身覆盖了一层细沙,变得灰扑扑后,卡伦才停下动作。
掂量了一下,轻轻插进被藤蔓缠绕的剑鞘里,掛在了身上。
看了看四下无人,卡伦右手猛地从左侧拔出短剑,高举过头顶!
低声呼號:“伟大的冒险者卡伦,必將打败魔王!”
然后嗤的一下,自己笑出了声,回头见匕首没醒,鬆了一口气,赶紧又把短剑放好。
要是被匕首看见自己的样子,指不定会被嘲笑多久。
平民窟的夜晚,从来都不太平静。
那些懒汉夜鶯的躁动,隨著月亮的高升,变得更加高亢。
卡伦就著月光,翻看著父亲的笔记。
父亲走的过於突然,没有给自己留下一招半式。
只有这本笔记,是父亲留给自己的唯一遗物,述说著父亲的另一面。
这本笔记在父亲死后,陪伴了自己整整三年,已经被自己翻的起了毛边。
他找来炭笔,在鼠王那里加了一句小字:
已確认有极高智慧,能沟通,能交易,能指挥鼠群。爱吃鸡?
將笔记贴身收好,卡伦犯起了愁。
一只鸡换一枚金幣,那是傻赚不赔的买卖。
寻常集市的鸡,也就二十铜幣一只。
但鼠王嘴里的鸡,是会飞的那种彩尾鸡。
只有郊外农场里面才有,据说是有什么特殊用处,卖的挺贵。
价格虽然偶尔会波动,但每只彩尾鸡基本都维持在一枚银幣左右。
明天得拉上匕首去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