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易燃易爆炸 人在美漫,你管这叫普通律师?
兰斯心满意足地在哥谭收穫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宠物、打手、下属、看门犬兼养子。
虽然按照年纪来说,他和韦伦·琼斯也差不了几岁。
不过没关係,兰斯想要,兰斯得到。
在哥谭,一切就是这么简单。
蝙蝠侠依旧每天兢兢业业地扮演著自己的愚蠢花花公子,晚上再去抽空当他的义警。
他此时似乎已经和还没有混成局长的警员戈登搭上了线,不过这些事情暂时都和兰斯没有什么关係。
確定了哥谭这里一切安好后,兰斯一觉睡醒,又回到了地狱厨房。
地狱厨房。
窗户一下子打开,隨后就是一股寒风涌了进来,再然后银白色的机甲飞快地冲了进来,在屋里快速徘徊一圈后,喷气落地。
“酷!”
无论见过托尼斯塔克炫耀马克2多少次,兰斯都会一如既往地捧场。
他是真心觉得这玩意儿帅得令人髮指。
嗡的一声,马克2的面具抬了起来。斯塔克站在兰斯的办公桌前面带嫌弃地打量了一圈他的办公室,然后开口。
“你这地方还真够破的。”
兰斯十分不优雅地翻了个白眼。
“是是是。”他敷衍地拖长声音,“哪里比得上斯塔克大厦呢?毕竟我们这种穷律师,连咖啡豆都得挑打折的买。”
“你知道就好。”斯塔克解除了装甲,不客气地坐在兰斯的会客沙发上,翘著脚,示意兰斯给他倒一杯咖啡。
“咖啡。加三块糖,不要奶。”
活脱脱的混蛋花花公子做派。
换做是旁人,可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屈服於托尼·斯塔克。
但这些人肯定不包括兰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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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横看竖看,愣是没从阿富汗归来的托尼·斯塔克身上看出什么成长来。
硬要说的话,对方也只是从一个极其討人厌的花花公子降级成了普通討人厌的花花公子。
总而言之,都很欠揍。
兰斯可不会惯著斯塔克的脾气。
“想喝咖啡就自己动手。”他端起面前的咖啡,慢悠悠地说,“如果想要我帮忙的话,也可以。”
“100万美金一杯。”
“一百万?!”斯塔克从沙发上弹起来,手指颤抖著指向兰斯,“你这是抢劫!赤裸裸的抢劫!”
“如果你要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兰斯举起食指晃了晃,“一句话两百万。友情提醒,您刚才那句已经算一句了。”
斯塔克竟然因为这句话奇蹟地浇灭了怒火。
“斯塔克的钱不是让你这么赚的,普雷斯科特。”
斯塔克觉得自己已经看透了兰斯的套路,想要激怒他,然后顺理成章地从他这里拿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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