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神奇的魔法书! 我,影帝!
2004年,横店,《宝莲灯》片场。
“行了都歇会儿!不准喧譁不准乱跑,更別想偷摸去洗脚——待会还得接著拍!”
副导演一嗓子喊完,满场的“天兵”就在阴凉处瘫成一片。
说是天兵,其实就是杂兵。
作为人界天之骄子,从炼气筑基到歷尽艰辛化神飞升,苦修数百载,到了天庭,终於成为虾兵蟹將的一员。
沈奇演的就是其中一员——大热的天,身披怪味鎧甲,头戴臭烘烘的半遮面头盔。
连个露脸的机会都没有!
旁人都在喊热,第一时间把头盔拿下来,沈奇却掀开战袍,从左裤兜摸出个巴掌大的小本子。
小本子外壳看起来很硬,呈铜绿色,显得颇为古老,封皮上印著几行鬼画符般的字跡。
沈奇捏著本子,朝拍摄区域靠近了几步。
此时剧组正在拍游本昌老爷子的戏——王母娘娘欲派杨戩率梅山兄弟、四大天王与十万天兵捉拿沉香,他饰演的太上老君正出言劝阻。
老爷子演技碾压全场,真不愧是华语演艺圈的天花板之一。
沈奇翻开本子,从兜里摸出一小截铅笔,低头认真地记录起来。
旁人看他装模作样地埋头用功,只当他是想引起导演注意,好一飞冲天;或是企图吸引哪位女明星的目光,换得一夜风流。
可在沈奇自己眼中,无论他在纸上写下什么,字跡都散发著不太明显的蒙蒙光辉。
这些字像蚂蚁一样乱爬著自由组合。
一个个复杂的符號和標识飞快勾勒,彼此重叠,互相融合,逐渐成形。
噗~
像是火花熄灭了一样,所有的字体在一瞬间暗淡下来。
並且快速消失。
羊皮纸恢復成原本一尘不染的样子。
艹,又失败了!
来不及沮丧,沈奇继续尝试著记录。
这个小本子是前几天捡到的。
刚捡起来的时候,还以为是谁丟了东西。
然而,打开之后才发现封二页上竟工整写著:
姓名:沈奇
出生:1981年3月4日
身高:186cm
体重:75kg
职业:群演
等级:菜的抠脚!
尼玛居然全都是他的信息!
一比一对照!
分毫不差!
连他演戏菜的抠脚都被人知道了。
臥槽!
他当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恶作剧?
他刚来横店没多久,认识的人都没几个,谁会费这么大劲搞他呢?
突然,他想起最近看过的一部漫画——那上面说,名字被写在笔记上的人------会死!
冷汗都要出来了!
幸好,经过这几天摸索,沈奇总算搞清楚了这玩意儿到底是什么。
不是死亡笔记!
不过,它同样蕴含著某种神秘的力量。
简直就是一本魔法书!
这本“魔法书”能让沈奇在见识某种“技能”的同时,將它记录下来。
那天,他阴差阳错地成功记录了哮天犬的表演。
又无意间把手掌按在那页纸上。
好傢伙,脑子里瞬间灌满狗哥的表演精髓!
那一刻沈奇彻底清醒了!
他从小到大都以为自己很擅长演戏。
所以在选择“当明星”和“做鸭”之间,果断地选择了来横店当群演。
他也曾经感慨命运不公。
凭什么我长得这么帅,却连杨戩的狗都演不上。
现在才知道自己是坐井观天。
这种能够记录別人表演的纸,小本子里只有五张可以用。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