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还是得有把枪 美利坚?不,是亚空间!
【这名法务部的特警今天出门没带枪,但却遇到了一名逃犯,帮助他拿下这个看来就是逃犯的人类】
【奖励功勋+20】
『很好,总算来了。』
罗根隨即释放少量【燥潮】,让自己在短时间內变得神经兴奋。
黑人身形有些瘦弱,看到他立在巷口,便亮了亮手中的匕首:
“fuck off!赶紧滚开!”
见到没有效果,这黑鬼心一横,握紧刀柄就刺了过来。
罗根没有硬接,他的皮肤还没有硬到可以抵御正面刺击。
不过从军三年的养成的肌肉记忆,可比街头混混的动作快多了。
他微微侧身,躲过匕首,一手按出对方持刀的手,用力让其吃痛脱手。
另一手锁住对方脖子,像提个鸡仔一样摁倒在地。
一切来得太过突然,黑鬼根本反应不过来,直到身体与地面亲密接触后才意识到,自己被秒了。
“该死!快放开我!我可是瘸帮的!敢条子抓我,你等著被我们找上门吧!”
黑人一边挣扎一边威胁。
“有意思,这里可是血帮的地盘。”
罗根觉得有些好笑,前几天瘸帮刚犯了一件事,这个人居然还敢在这里活动。
但一想到这是个黑鬼,就又突然觉得十分合理了。
估计早就嗑强化剂把脑子嗑废了。
“兄弟!谢谢你……太谢谢你了!”
警察气喘吁吁掏出一副手銬,给黑人戴上了最熟悉的银色手鐲。
“今天我下班忘带了手枪,要不然早就给这傢伙一梭子了。”
“不带枪你也敢追一个黑人?”
任何一个街头黑人都有可能隨时掏出一把手枪,所以一般美利坚警察没枪不会以身犯险。
“啊……我当时没多想,就看到这个逃犯就冲了上来,然后他看到我就跑,我就追……”
巷口有些昏暗,罗根看不太清对方的脸,但能依稀认得出,是个比较年轻的小伙子。
『也是,哪有警察老油子会在没有枪的情况去一个黑人?』
『兴许还是一个满腔热血的有志良家子呢。』
“你不也是没多想就帮我拦下他了吗,我也没见你掏出个枪来啊。”
警察的话让罗根意识到了一个问题:他见到任务就走不动道,似乎没怎么思考任务的安全性。
比如拦住这个黑鬼,他要是掏出一把枪该怎么办?
他可扛不住子弹,那就只有比对方更快地掏出枪来才行。
用美式居合来镇压他。
『也该去整一把枪了……』
“你一个警察都敢追,我就以为他身上没枪呢……”
两人对视一眼,沉默三秒后异口同声:
“下次还是带上枪吧。”
观点相同,看来时相近的人格呢。
“嘿嘿嘿!別在这情深意浓了!赶紧把我送进监狱!”
黑人在这听的有些不耐烦,这种皮肤黝黑,內心阴暗的生物最见不到这些东西。
警察隨即朝他肚子上来了一拳:“闭嘴!等到了局子里有你好受的,前几天才参与了翡翠叶子专卖店的抢劫案,居然还敢往先锋广场跑!”
“嗯?真是巧了,我居然帮经理抓到了一个罪犯。”
“你是那里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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