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地猪 重生1985:从承包牧场开始
地猪,学名叫狗獾。
傻鸟发现的动静就是三只地猪。
这三只地猪矮小肥胖,身形粗壮,看上去有个二十多斤,这会儿正在一棵小叶杨树干上来回摩擦。
地猪长有圆锥形的头部和突出的吻鼻,最显眼的特徵是脑袋上有三条白色条纹。
“打不打?”狗蛋虽说在问,但是已经掏出了长枪。
这傢伙自从玩过单耀文的莫辛纳甘后,就不喜欢他家的猎枪了。
每回上山都要和单耀文换著玩,至於为啥不带两把莫辛纳甘,主要是猎枪在打一些小东西的时候还是挺方便的。
就像看到野鸡了,总不能一发莫辛纳甘吧?
这种一枪下去,可能都没啥吃的了。
“念念你到后面去一点。”单耀文拿出猎枪放在边上,准备隨时开火。
林念听到后拿著麻袋,乖乖往后挪,只不过挪动的时候感觉到脚底下踩到了什么东西,低头一看才发现是一滩被踩坏的菇:
“咦,有蘑菇?”
只不过没等她说,前面两人已经开火了。
两声枪响之后,紧接著又是一声。
再然后第四声枪响出现。
“成了,三只。”
狗蛋乐呵一笑。
单耀文则是开始收枪,听到狗蛋的话后鄙视一眼,“要不是我补了一枪,第三只已经跑了。”
“失误失误,主要是你这枪没用习惯。”
“去去去,技术差就是技术差,找什么理由,老子拿著猎枪都能打出第二枪,你拿著步枪都不行。”
“你行你来,等会儿我倒是要看看你……”
看著两人边吵边朝著猎物的地方去,见没事了,林念乾脆俯身把周围的蘑菇先捡上再说。
等单耀文和狗蛋把三只地猪捡到一块,才发现少了个人。
“次奥,你妹呢?”单耀文左右看了一眼,发现林念不见了。
狗蛋听到后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你妹!”
等他说完后才反应过来四处观望,“次奥,我妹呢?”
“林念!”
“干啥?”
听到回应后两人才鬆了口气,毕竟林念第一次上山,这要是弄丟了的话,两人怕是今天都不敢回家。
“你干啥呢?”
朝著林念的方向走去,单耀文才发现她已经不在刚刚两人开枪的地方,而是往上挪了挪,在一堆灌木丛里面,难怪看不到人。
“捡蘑菇,看。”林念高兴地把麻袋展示给两人看。
里面还真是一堆蘑菇。
而且还是榛蘑。
东北有一道菜“小鸡燉蘑菇”,用的就是这个榛蘑。
他们这边算是在大兴安岭的西南侧,不是tl市沙地那边,菌类虽少也是有的。
只不过单耀文记得蘑菇不应该是夏秋季节多吗?这都下雪了,还有榛蘑采的?
“这大雪天能採到蘑菇,你这运气。”狗蛋砸了咂舌,显然也有些惊讶。
“算了,想那些干啥,说不定才下雪不久,这榛蘑就保存下来了。”
“这玩意儿应该宰只鸡燉,只可惜家里的鸡留著抱蛋呢。”
单耀文想了下,“等会儿去我下套索的地方看看,说不定有野鸡。”
打了三只地猪,又捡了点蘑菇,属於是开门红了。
“还继续吗?”狗蛋看了两眼地上的地猪。
他们这趟才出来不到一个小时就有这么大的收穫。
“当然,这开门红好兆头,不继续都对不起今天这运气。”单耀文拿出刀子,“先把这三只地猪处理了,等会儿送回去后再继续,这次走我放套子的那边进山。”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