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14 山水迢迢,不知何日再相逢  邪修好啊,邪修升级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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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人间无悲欢之別离。

当车队行驶到蓝湖镇,周娘子先下了马车,站在官道旁,清风吹起她的衣角。

赵寒牵著马站在远处,钱明背对著这边,假装在检查马鞍。

子君低著头,用脚尖在地面上画圈。

没人说话,没人靠近。

曹笔站在周娘子面前,静静看著她。

周娘子面色平静,率先开口。

“恩公,妾身有一物相赠。”

她从袖中取出一样东西,双手捧著,递到曹笔面前。

那是一只香囊,藏蓝色的缎面,上面绣著一枝白梅。

梅枝从囊底斜斜伸出,延伸到囊面,枝头缀著几朵半开的花苞。

绣工不算顶尖,但每一针都扎得极深,线脚紧密,像是怕它散开,又像是怕它不够牢固。

曹笔接过,指尖触到缎面的温热,他知道,此物在对方掌心握了许久。

“此物,妾身绣了数日。

针脚粗了,恩公莫要嫌弃。”

说著,周娘子的手缩回去,藏进袖子里,指尖在袖中微微蜷缩,怕曹笔看穿她的紧张。

曹笔低头端详著那只香囊,好奇道:“为何是白梅?”

周娘子的目光落在香囊上,解释道:“妾身初见恩公时,恩公杀人不沾血。

站在尸堆中间,眼睛却比雪还乾净。”

“妾身当时就想,这个人,像梅。”

她顿了顿:“白梅不艷,可它香。

恩公不语,可气压全场。

白梅能在雪中佇立绽放,妾身相信,恩公也可以在这乱世威压八方。”

曹笔闻言,从怀中不急不忙地取出一物递给周娘子。

“这是我为你准备的礼物,希望你喜欢。”

那是一根木簪,顏色是温润的浅栗色,介於檀木和枣木之间。

簪身光洁如玉,不是上漆,是木头本身被打磨到了极致,在晨光下泛著柔和的光泽,像被月光浸润了百年。

周娘子低头看去,瞳孔倏地放大了。

簪头没有雕花,没有刻凤,而是雕著一个侧身而立,衣袂飘飘,眉眼微垂,嘴角噙著一丝若有若无笑意的人。

那个女人,是她!

周娘子的手微微发抖,想要去摸,却又怕脏了它。

那簪子实在太过精美,精美到不像人能刻出来的,更像天工造物,浑然天成。

上面,每一缕髮丝都纤毫毕现,每一道衣褶都自然流畅,连她眼角那颗几乎看不见的小痣,都被精准地復刻了上去。

“恩公,您刻的妾身,比妾身自己还像妾身。”

周娘子的声音发颤:“可它,它太贵重了。

这叫妾身那香囊,如何配得上……”

曹笔见她伸手欲缩的模样,直接拉过她的手,將木簪稳稳放入掌心,笑著道:“你赠我香囊,贵在心意。

我赠你这木簪,同样如此。

心意之间,哪有高下之分?”

周娘子感受著掌心那枚温润如玉的木簪,指尖轻轻摩挲著簪头自己侧身而立的雕刻,眼眶微红。

声音有些发哽:“恩公话虽如此,可妾身那香囊,不过是几尺布,几缕线。

您这木簪,无论放到哪里,都价值千金,妾身受之有愧。”

曹笔摇摇头。

“它刻的是你,它便因你而生。

你若不收,我还能把它送给谁?

这世上,只有你配戴它。”

此话一出,周娘子將木簪攥紧,贴在胸口,好一会儿才抬起头,破涕为笑:“恩公这般说,妾身再不收,倒成了不识好歹了。”

曹笔打趣道:“你识得好歹,只是总觉得自己不够好。”

周娘子愣了一瞬,隨即低下头,將木簪小心翼翼地插进髮髻。

木簪入发的那一刻,她的脊背不自觉地挺直了几分。

隨后,抬起头,看著曹笔道:“恩公,您还有正事要办,妾身就不耽搁您的时间了。

山水迢迢,不知何日再相逢。

此一別,愿恩公诸事皆顺,案案必捷。”

她顿了顿,又补了一句:“恩公若得閒,记得给妾身写信。”

曹笔点点头,应声道:“好!”

周娘子欠身行了一礼,转身,快步走向自己的马车。

曹笔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注视著周娘子进入马车,车夫扬鞭,车轮滚滚,最后,车队消失在地平线上。

“呼~~~”

良久之后,曹笔收回目光,吐出一口长长的浊气,心中百般滋味。

少顷,他忽然觉得荒唐。

潜意识中,他一直以为,一个男人跟一个女人关係的发展是极其缓慢的,需要足够的时间和流程。

就像前世的社会那般,要先认识,然后加好友,之后聊天,拉扯,发红包,买礼物,恋爱,开房,同居……数年后,准备好车房,彩礼,结婚,办席,才算真正关係到位。

可仅仅跟周娘子相处了半个来月,他便发现,对方在自己心里,已经不知不觉间,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跡。

说不上是欣赏对方的聪慧才智,英姿颯爽,还是贪恋寡妇的腰,亦或者忘不掉可爱的宫百万。

反正,对方一走,他心里空落落的。

这跟刚相遇时的感觉,截然不同。

刚相遇时,哪怕对方身姿绰约,杀伐果断,也不能让他內心有丝毫波动。

当时,他打算的是,杀完人,掠夺完属性,继续到处逛,遇到溃兵杀溃兵,遇到恶人杀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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