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血族 高武:全民天道酬勤而我加点升级
“那个……”
由於气氛实在尷尬,陆小典,也就是持剑少年,下意识想和向飞说几句话,来打破这种氛围。
但一张嘴,他就发现……自己连怎么称呼向飞都不知道。
叫“变態”?
那要挨揍的呀。
直接叫向飞……会不会被误会是挑衅。
但叫飞哥也太怂了吧!
这时,向飞的目光转了过来。
陆小典:“飞哥今天怎么有空带我俩跑任务啊真是三生有幸三生有幸!”
向飞有些奇怪。
心想这人语速怎么这么快?
但还是回答道:“顺路。”
这是实话。
003號任务的地点在商业区的东区,靠近港区的位置。
离他家很近。
这是向飞选择这个任务的最主要原因。
次要原因,则是可以顺便买件衣服。
向飞唯一一套常服,在清晨的战斗中受损严重,缝补的价值不大,乾脆就扔了,如今他连换洗的衣服都没了。
现在身上穿的都还是校服。
不过这话听起来的確像是敷衍。
陆小典感觉碰了一鼻子灰。
更尷尬了!
杜城拍拍他的肩膀,同向飞拱手道:“向兄有看过任务说明吗?”
陆小典听了不禁侧目。
心说自己怎么没想到这么合適的称呼。
同儕相称,可以称兄啊!
古典家学出身,词汇量就是大。
可惜,他这一声“飞哥”已经叫过,再改就不合適了。
向飞也將目光转向了杜城。
点头道:“看过了,任务说是一个血族。”
血族就是吸血鬼,它们和食尸鬼是近亲,原本是某个世界的人类,但那个世界已经被不死族攻破,所有生物都被一些邪恶的试验改造,其中一部分就变成了如今的血族。
恐惧阳光,渴望鲜血。
换来的是漫长的寿命,以及强健的体魄,有些还会觉醒特异能力。
但缺点实在太明显,很难在正面战场给人类带来真正的麻烦。
所以血族的造物主不死族,就將它们当成破坏性的道具,投放到人类世界。
因为可以长期保持人类形態,比起杀死吸血鬼,定位到它们是更艰难的一件事。
这些脏东西很擅长混在人类世界搞东搞西。
如果没有向飞,杜城和陆小典可得在商业区转两天,寻找吸血鬼的蛛丝马跡。
但现在……
向飞晃了晃手中的长剑:“跟我来吧。”
言罢领头走进人群。
陆小典兴奋地喊了一声“飞哥威武”。
杜城则是嘆了口气,默默跟了上去。
……
转眼间,两个小时过去。
荣阳的夜生活依旧在继续。
今天还是胜利日庆典的第二天,比平日里还多出一些从周边卫城来荣阳过节的人。
所以街道上热闹非常。
向飞带著两个同学,晃悠了十几条街,目前为止,一无所获……倒也不算完全一无所获。
他已经买了套新衣服换上。
陆小典刚刚吃完第二顿夜宵,现在正在喝饮料,旁边是被陆小典分了一半食物的杜城,正神色无奈的打发剩饭,吐槽陆小典买的实在太多。
关係真好啊。
向飞暗自想到。
他並没有这样的朋友。
从来没有。
羡慕吗?
多少是有点的。
但这样平淡的友谊,並不是他真正的追求。
向飞將目光投向下一个街道。
18点躯体属性带来的视野,比之前更远更清晰。
虽然长剑可以索敌,但距离毕竟有限。
像港区第七区那样的地方还好。
商业区东区这么庞大的面积,人又多,还是得靠双眼来搜索一些怀疑对象。
这次,向飞又锁定了一个。
那是一个年轻男人。
穿著名贵,气质优雅,英俊的相貌在商店精致的灯光里,甚至有些熠熠生辉的感觉,散发著不可思议的魅力。
简直帅的不真实。
现在正和几个年轻女生在化妆品店里,你一言我一语的聊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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