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0章 这世界上,只有我月仙爱你  太古第一仙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最新网址:m.92yanqing.net

此言一出,好些人倒吸一口冷气!

这少年,白衣飘飘,俊逸出尘,一代神颜,恍然若仙。

但这性情,可真是……有个性!

叶天策深深见识到了!

论剑、问鼎!

这才两天,他已然被这少年,将五脏六腑都撕了一遍。

“呵呵呵……”叶天策双拳握紧,在夜里疯狂狞笑。

“笑你玛个八字!”云逍骂了一声。

想让他放人?

做春秋大梦!

“还有第三剑峰呢,赶紧倒完,别耽误我回剑阁赏月。”云逍说完,还挑眉看向叶天策笑道:“我赏月都拖着你爹,够意思吧?”

叶天策死死咬着牙齿,选择不说话!

另一边,那第三剑峰的传功长老刘煊,还以为他们能躲过一劫呢。

还是没躲过啊!

“刘长老你放心,这污物倒不到你祖先头上,吴武一家虽然死光了,我还得给他黄泉路上送点礼!”云逍嘴角上扬道。

众人一听!

绝了!

绝了啊!

“倒倒倒!”刘煊现在只想让这事早点结束,才有机会寻求破局之法。

于是,这一大波人,又转向了最后的第三剑峰!

不过这一次,叶天策、姚漫雪、张涧的嫡系,都留在了第一剑峰,没有再跟来了。

“受此大辱,他们等不到叶孤影回来,怕是又在琢磨什么恶心手段了。”赵师姐迎着夜风,御剑在云逍身边道。

“我知道。”云逍回头,眼中冷光一闪,“赵师姐,还没完呢!”

“还没完……”赵轩然美眸凝实着这少年,胸中有惊涛骇浪。

这还没完?

刚说完这,第三剑峰到了。

哗啦啦!

最后的污物,送给吴武当黄泉路上的伴手礼了。

“他祖先受到这份大礼,一定会好好嘉奖他的!”云逍终于笑了。

笑得天真无邪、阳光清澈。

噗!

赵轩然让他逗笑了。

有时候他很清冷,有时候又顽皮得像个孩子。

看似冷漠,又嫉恶如仇!

他是逍遥天地的飘逸修仙人,还是红尘里的侠客行?

赵轩然眼里,这两个形象在云逍的身上,完美的重合在了一起。

又或者说,造化仙,和凡人云逍,完美的重合在了一起。

“刘长老!”

那污物全部倒完后,云逍忽然喊了那刘煊!

“你有何事?”刘煊愣了一下,忽然发现他身边只有一百多个第三剑峰长老,而他们并没有站在他刘煊身边。

这很正常!

他是临时顶上来的,不像吴武、吴毅,有一个大家族支撑!

如今第三剑峰分崩离析,他话语权不大,只算叶天策的狗腿子。

“请问刘长老什么境界?”云逍问。

“我乃神海境圆满,拥有四重神海!”刘煊咬牙道。

他确实比那三位剑尊差点!

剑尊,起码神海定境,五重神海!

“神海圆满?”

云逍眉头一挑。

他陡然把手里锁链交给赵师姐,化作一道白影猛然杀向刘煊!

“来人!”刘煊一声大吼。

刚刚吼完,他就愣住了。

没人!

所有第三剑峰剑修见云逍出手,竟是主动往旁边躲去!

“为什么?”刘煊没搞懂。

“叶天策在第一剑峰都不得人心,你还以为你当他的狗,在第三剑峰能一呼百应?”

云逍这一句话,让刘煊内心陡然巨颤。

他慌了!

今夜一切羞辱,其实都和他无关,所以他没如那三位剑尊一样撕心裂肺。

但,云逍怎么放过一个要掘坟之人?

他一个都不想漏!

一剑暴杀,青电飞鹤!

混元墟法力包裹剑魄,二十二层剑罡杀气十足,他虽只是神海境中期,只有二重神海,但是在法力、剑魄、剑罡、剑术三大层面,都超越刘煊!

试问,刘煊无人支援,怎么活?

铮!

青色电蛇闪耀夜空,瞬间扑到了刘煊身上!

刘煊愤然举剑!

“你必死在叶孤影剑下!”

当当当!

他剑道造诣还不错,和云逍连杀三剑,很是老道,然而三剑一过,他的剑魄当即崩裂开来,云逍青剑一穿!

噗嗤!

白衣飞舞,一剑穿喉!

“呃……”

刘煊瞪眼,软软倒下。

一众第三剑峰长老,面目骇然,再度往后一缩,瞪大眼睛看着云逍。

“各位,晚安!”

云逍拱手、收剑。

“是是。”

一众长老,声音颤抖,眼神里五味杂陈。

“希望你们第三剑峰下一个站出来的,不是叶天策走狗。”

云逍说完,回到了那黑裙女子身边,接过了她手里的锁链。

此刻起!

四座剑峰,污臭不堪。

剑阁,月明星稀,朔风清净!

先祖宗祠前,三大剑尊撕心裂肺。

浩然殿内,青衣中年的嘴角,笑容浮现。

这一切,都是云逍做到的!

“赵师姐,昨夜未能尽兴,今晚总能一醉方休了吧?”云逍轻声笑着问。

月色下,赵师姐长发掠过脸颊,忽地一抹飞红。

“有件事我还没问你呢,云师弟。”赵师姐轻咬唇齿,眼神有些嗔怪。

“请说……”云逍顿时有不祥预感。

“叶紫烟,怎么回事?”赵师姐说起这个名字时,言语似平淡,又似暗潮汹涌。

“赵师姐!”云逍凝望着她,问:“若你眼前有月下凤凰,你会去看旁边的野鸡么?”

赵师姐微微一怔,旋即嘴角微微上扬。

凤凰!

有此一言,便入木三分。

气氛到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