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1章 杀器攻击 大宋为王十三年,方知是天龙
第531章 杀器攻击
赵倜的目光穿过层层黑雾,观看到了万仙阵中金兵与兽仙廝杀的一切。
可他试图往更深里探查,却发现似乎有一股力量在阻隔,不能瞅瞧仔细。
看到的那些兽仙都只算初具法力,並没有什么高深本领存在,这个位置只是万仙阵浅层,再里面有什么恐怖诡异之处,眼下无法洞悉,有什么道行深厚的妖怪,此刻也没法知晓。
这时完顏阿骨打一副痛心疾首神情,口中喃喃道:“又一个都没回来,又一个都没回来————”
三千兵將,全军覆没,没一个跑出,连尸骨都看不见。
“燕王殿下,可瞧清楚了吗?”阿骨打望向赵倜。
赵倜面无表情,摸了摸下巴,微微点头。
阿骨打嘆气道:“燕王殿下可对军械使用有了些眉目?”
赵倜笑道:“可以了,明天便可硬弩火箭投石机进攻这阵。”
阿骨打闻言鬆了一口气:“那可就全指望燕王殿下了。”
赵倜道:“不过是一座区区妖阵而已,算不得什么,之前听你说的厉害,现在见也不过是如此。”
阿骨打太阳穴跳动,心中有些恼火,嘴上却赔笑道:“燕王殿下玩笑了,这大阵葬送了我几万的女真儿郎,如果有军械杀器在,自然不算什么,如果没有,实是难以拿下。”
赵倜嘴角扬了扬:“明日攻阵,且看结果如何吧。”
说完两军分开,返回各自营地。
赵倜中军议事,先是和眾將商量军情,明日的种种布置,然后散去眾人,请慕容龙城逍遥子林灵素过来,又让龙女阿朱王语嫣入帐。
眼下军內就几个法术最高,其他虽也有讲法讲武两堂的人存在,可道行只算一般,无法和几人相比。
军械攻阵赵倜並不觉得有什么胜算,毕竟万仙阵不是普通的阵势。
此阵乃为仙阵,哪怕这时没有仙人主持,只是些兽仙精怪,但万仙阵图却是真的,此阵图可以自主汲取天地灵气补充大阵,补充给阵內的兽仙,根本不存在兽仙抵挡阵外杀器,不得停歇,反覆力竭之事。
那些都只是完顏阿骨打自家所想,他不了解法阵运行规则,不知阵图存在,能够勾动四周虚无,天地之机,只以为凡俗战阵一般,里面兽力人量只管消耗,长时间下去难以回復。
所以军械远攻万仙阵大抵是没有用处的,最后还是要靠他持招妖幡镇压破阵。
至於为何还要试一试,只为了再观察观察这阵,毕竟阵形太大,里面妖物太多,还是多多审视后,再入內破除为好。
赵倜暂定的是攻打三天便行作罢,这么长时间已经足够观测这万仙阵了。
他和慕容龙城几人商议,明天一起前方掠阵观看,三日后慕容龙城、龙女跟隨他进阵,逍遥子、林灵素、阿朱、王语嫣留在军中,以防金甲天神趁此机会偷袭发难。
至到傍晚,一切商量完毕,然后吃饭歇息,第二日大早点齐了兵马,將各种床子弩,投石机,火箭兵纷纷列於军前。
隨后待阿骨打率兵过来上京城南,两相匯合寒暄了片刻,赵倜便令军兵往前推进,到达射程之中。
几百架床子弩一一排好,数百投石机严阵以待,火箭兵也有几千人,队列整齐,一副杀气腾腾模样。
阿骨打望著这些军械眼神有些发直,满是火热之色,女真兵虽然弓马嫻熟,能征惯战,但那是武勇之力,而攻城陷阵之类,还是军械更加管用,可这些东西別说女真军中没有,就算是辽军內也並不多,此刻看了未免心动。
赵倜见状不动声色,望向前方万仙阵的层层黑雾恶状,然后对章道:“可以下令攻击了。”
章接令打马离去中军,来至阵前,亲自督战。
这时號角声起,军械排开气势惊人,八牛弩沉稳如山,双弓弩绷弦如弓,三弓弩叠柱似林,更有蹶张弩、腰开弩、神臂弩错落排布,弩臂皆以桑柘硬木为骨,裹以精铁,弓弦乃是百炼牛筋所制,绷得笔直,隱隱透著杀伐之气。
床子弩侧旁,数百架投石车森然林立,旋风砲转轴如轮,臥车砲矮身稳架,单梢砲、双梢砲、五梢砲、七梢砲、旋风五砲依次排开,砲架以巨木製造,上缚拋索,下埋千斤石础,砲斗之中儘是磨盘大小的石弹,亦有填了油脂硫磺的火罐,只待號令,便即发射。
再往后,便是数千火箭兵,各持步弓,军器监火箭院所制的火药箭、蒺藜箭、霹雳箭、燕尾箭、神火飞鸦分囊而贮。
火药箭箭杆缚浸油麻布,点火即燃,蒺藜箭箭旁捆铁蒺藜,落地四散伤人,霹雳箭內置火药包,触物便炸,燕尾箭两翼如燕尾,飞行更稳,燃火更烈,神火飞鸦以竹篾为骨,外裹油纸,內填火药,点火后可盘旋飞射,威力远胜寻常火箭。
士卒们手指扣著弓弦,箭尖斜指天际,个个面色凝重,呼吸沉稳。
前方的万仙阵黑烟滚滚,狰狞险恶,烟雾翻涌不休,隱隱有鬼哭狼嚎之声从中传出,黑烟之中,时而闪过青面獠牙的影子,时而掠过鳞爪飞扬的怪形,便是站在数里之外,亦能感受到一股阴冷煞气扑面而来,令人毛髮倒竖。
这时章在马上稍打手势,旗兵立刻扬动大旗,打出攻击旗语。
数百架床子弩率先发难,弩手们齐声呼喝,奋力扳动绞盘,只听“嘎吱嘎吱”之声不绝於耳,隨后便是“嗡”的一声巨响,数千支弩箭如黑云压顶般,朝著万仙阵疾射而去。
那弩箭去势极快,划破长空,带起尖锐的呼啸之声,端的是势不可挡。
与此同时,投石车亦轰然发动,士卒们拽动拋索,齐声吶喊,数百块石弹、
火罐被猛地拋向高空,划过一道弧线,朝著万仙阵砸落而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