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四十章 密谋 魂转千回:我从灰烬中重生
“大家都是自己人,那我就直说了,我想重建血剑盟,然后联合金玉宗等三大宗门的势力,以及五灵圣地之中的妖族,一举將大化门等五宗联盟剷除掉!”
“剷除了大化门等五大宗门之后,我血剑盟就可以自暗地转移到了明面上来了,到时候有了足够大的地盘,我们便可以发展壮大自己的势力!”
“我知道你们都感觉我这个想法有些疯狂,但其实我也是没有办法,我父亲现在下落不明,我怀疑很有可能问题还在绝情宫,但是绝情宫又已经封岛了,若没有绝对的实力,根本不可能和绝情宫抗衡!”
“另外我还和万剑门钟天紫雷宗结怨不小,只要我一表露真实身份,我想他们一定会千方百计的前来找我,这些年虽然我没有和万剑门打过交道,但是他万剑门想来应该比起以前更为强大了才对。”
李木当著剑一等人的面,將自己內心的想法全都说了出来,听的剑一等眾人,全都陷入了深思,显然也是在想著李木所提出来的这一系列问题。
“三弟,你好大的胃口啊,你这是准备一口吃下大半个玉衡大陆北部修炼界啊,虽然有些疯狂,但是二哥我支持你,我决定了,现在就加入你血剑盟,跟著你干了!”
不等剑一等人做出决断,坐在李木的身旁的帝云第一个站出来支持李木道。
“二哥,你可想好了,这可不是闹著玩的,虽然我有些把握能完成这个计划,但是风险还是有的,五大宗门虽然明面上的实力不怎么样,但是若真到了灭宗的地步,指不定背后那些超凡境界的老怪物就跳出来了。”
“你应该也知道,隨著现在天地格局的变化,那些老傢伙可是有些不太安分了,而我们这一方,虽然真王级別的战力不少,但是超凡境界那个层次的战力,实在是不怎么样的。”
“再说了,你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啊,你已经脱离金光寺了?”
李木对帝云能站出来支持自己,內心很感动,不过他並没有一口答应下来,毕竟帝云和司空摘星不一样,这是自己的兄弟,他不想到时候万一真出了什么不在意料之中的情况,將自己的这位好兄弟拖下水。
“我明面上已经脱离金光寺了,你没看见我已经还俗了嘛,不过暗地里嘛金光寺一直都在死缠著我呢,不愿意放手,这你不用担心,总之我要加入你血剑盟我能自己做主。”
“至於你说的什么怕那些隱世不出的超凡老怪,我看你这纯属多余,你刚才不是说了吗,五灵圣地也会参与,有你那朋友笑天低在,那些超凡境界的老不死来多少就死多少,乖乖,那可是一头真正的五色孔雀啊!”
帝云对李木所言毫不在意,反而一脸兴奋的起鬨道,李木没想到这帝云居然是打上了笑天低的注意。
不过李木仔细一想感觉也是,笑天低百年前就已经能媲美超凡境界的存在了,再加上它得到了水漓孔雀一族的五色圣图,现在的实力,肯定已经到了一个深不可测的境界。
更何况笑天低的五色神光,本来就是天地间最强大的神通之一,同阶交战根本就鲜有一合之敌。
“就是,有笑天低在,李木你担心这么多干什么,笑天低它的五色神光一出,圣阶强者不出帝器不显,谁能与之匹敌,你的担心纯属多余。”
“再说了,到时候我会让我爷爷出山的,只要他们五宗联盟的超凡大能敢现身,那大不了就让他们超凡境界的大能决战一场便是,你真当你金玉宗的金圣和雪灵宗的灵铃他们都是死人吶。”
张梦娇也极为赞同帝云所言,站起来劝说李木道,李木闻言並没有说话,而是將目光看向了剑一等人。
“少主,你不需要看著我们,你这个计划別的人是什么意见我不敢保证,但是我们兄弟十五人再加上剑影肯定是向著你的!”
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剑一见李木朝著自己投来了目光,笑著说道,李木闻言心中大定,同时再次衝著剑一等人抱了抱拳。
“既然大家都决定了,那我们就可以开始准备实施计划了,我建议先將我血剑盟在外的所有真王级別长老全都召回来,先让少主顺利成为我血剑盟的盟主,这样才好方便发號施令!剑一,你们怎么看?”
司空摘星见眾人都无异议表示加入李木的计划,顿时开口建议道。
“这是肯定的,我就怕有些自傲的傢伙,会趁机捣乱啊,比如萧震南和令狐胜那两人,他虽然並没有叛出我血剑盟,但是却和司空舵主你们一样,想推荐出新盟主,不同的是他们是自己覬覦盟主的宝座!”
“剑一说的没错,十年前我们將他们那些人召回来,他们就已经表露了自己的心思,这两人可都有真王后期的修为啊,在我血剑盟诸多张老之中,可以说是顶尖的存在了,而且拥护者还不少。”
剑一和韵一前一后的说道,司空摘星闻言,顿时沉默了下去,显然也是在担心这个麻烦。
“怕什么,不服气的直接杀掉,杀一儆百是处理这种內部矛盾的最好办法!”
不等李木等人开口再说话,坐在李木身旁的韵突然冷淡的开口说出了一句,这顿时將所有人的目光全都吸引了过去,尤其是李木,看向韵露出了似笑非笑的神情。
“你看著我干什么,难不成我说的不对吗?还是说,区区两位真王后期的人物,你李木害怕了,若是你连这点魄力都没有,那別说一口吃掉整个大陆北部修炼界,我看你连血剑盟的盟主都没有资格当下去了。”
“你若连血剑盟的盟主之位都拿不下,我韵凭什么答应参与你的计划,我相信我师尊也不会对你这个计划感兴趣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