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鸿臚寺奇案 大宋有喷子
司马光这小子,一个典型的会写作且写作极好的但没有史家操守的政治佬。
如果说太史公司马迁的黑点是春秋笔法,是把卫霍的功绩简写成一段话,而把李广不存在的功绩吹嘘了一整片文章的话。
那司马光就不一样了。
司马光是有过编歷史,选写歷史,双標歷史等多重黑料的。
他不只是以史参政,他还写过野史。
没错,司马光是歷史上唯一一个既写过正史又写过野史的史家。
一般认为受到皇家僱佣,联合查验写作的《资治通鑑》是歷史上的一部巨著,虽然其中不乏有他不守史家规矩而动过的史料,但毫无疑问资治通鑑是正史,而且是正史中的代表性巨作。
而司马光除了官修史书之外还写过一本《速水记闻》,记录960—1070这一百一十年宋初的歷史。
准確的说是语录体故事大全,一般作为歷史材料补充宋史。
但这一本,是野史。
不被承认,其中有很多造假的东西。
比如,宋史宋会要等官方文件中,没有任何一本记录过狄青是少年时犯法作刺配的,都只写了在河东京畿等地招募的士兵脸上会刺字表示接受指挥。
那为什么后世都骂狄青是贼配军?
因为这是司马光在《涑水记闻》里写的。
所以,司马光这傢伙参与政治的愿望太高涨了。
而且他的特点又是写作。
这就不得不让章旷想起了后世的一个名词学新闻学的”。
当然,司马光还是有操守的,他只是有时候发挥一下想像力,根据事实依据来推测,然后当做史料写下来。
不像后世学新闻学的,生编。
这傢伙在自己的学校里,章旷已经观察他好久了。
他很聪明,但还没有歷史上那样不讲道德,但依旧不是谁可以用规矩约束的。
最关键是,这傢伙喜欢拍马屁。
这就让章旷犯难了。
明明是个人才,却不好培养,这就是很多时候上位者面临的最大问题吧。
所以,让司马光当一个小说家?
他不是愿意写吗?就让他写?
而且司马光今天办了一期採访黑板报,堪称人类歷史上第一份报纸。
既然他有这个行动力,那就让他成为未来报纸的主编?
只是他才十四岁,带他去看可能的凶案现场”?
章旷最终还是决定:“好。”
司马光可太兴奋了。
跟老师和包拯,去查案!
这个案子自己不把他写出花来,自己都不配再碰笔!
司马光打定了主意。
如果不够精彩,编都要编的精彩。
只是,司马光没想到,这件案子的悬疑,实在是太悬疑了。
鸿臚寺,中央客馆。
大理国四名使者,死在饭桌上。
房间里刚刚祭祀过观音菩萨。
而且是很郑重的祭祀,不是隨意插一炷香那种。
这种行为对於大理人来说几乎等於中原人焚香沐浴。
然后,这四名使者坐在一座丰盛的酒席四方,开始酒宴。
菜,几乎没有动。
四人分作,分別手握一根俱那卫,啃食俱那卫的树皮,四人依旧保留著死的时候的神色,十分的兴奋,面目夸张,皮肤泛红而死。
当然了,现在只能看到灰白的尸体和苍蝇了。
死的时候面目夸张兴奋,皮肤泛红,那是包拯告诉章旷的。
章旷看著四根树枝:“俱那卫————叶似竹而非竹,夹竹桃。”
这四个大理使者,聚在一起,焚香沐浴之后,十分虔诚的兴奋的吃夹竹桃树皮自杀?!
难怪————看了的人都不觉得这是自杀。
谁要自杀的时候做一桌子好酒好菜?
就算是仪式感,但酒菜几乎没动,根本不符合逻辑!
但凡有查案经验,见过真正的自杀场景的人,都会知道这不是自杀。
司马光兴奋的记载这一切。
奇案啊!
正在三人观察时,有人过来密报。
包拯听完后脸色一变。
人走之后,包拯立刻跟章旷说:“中央客馆里传出一种传言,说公主修道,住在隔壁院落的大理国使者信佛,公主不喜,暗下毒手,诅咒大理国使者。”
章旷听完后思索了一下:“这是冲我来的。”
就是因为章旷来了,才有了这个传言。
“这个不用管。”章旷:“先去问一下知情者,中央客馆所有认识他们的人,都要问。”
包拯:“集中起来问?”
章旷摆头:“不,我们一一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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