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条约是要签的 穿清不造反?先占加州!
按照后世歷史教科书上的说法。
都是英帝国主义妄图把中华变成半殖民地社会的不平等条约。
但就是这样的卖国条约。
朱师焱必须要签。
而且不只是和英国签。
有必要的话。
法国,甚至美国。
估计都要签约。
他现在在西方列强眼中最大的政治资本就是他明王朝继承人的身份。
这个身份。
可以让他有机会签下各种“卖国条约”。
而且也不用担心这些条约不会被兑现。
因为这个时代。
大英帝国有著最强的武力。
直接武力征服清帝国当然是做不到的。
但是凭藉海军的优势。
占据东南沿海的岛屿,让朱师焱有明末清初郑氏集团的局面,还是能够做得到的。
想想看。
如果国姓爷不是赐姓朱,而是真正的洪武皇帝的子孙。
那他可真的就是毫无爭议的明末抗清领袖了。
一些抗清集团內部的齟齬也许就可以避免了。
如果朱师焱真的成为了朱成功。
而对面的清朝龙椅上坐著的却不是康熙,而是能力远逊於康熙的咸丰。
那这大清八旗集团上上下下,估计都得愁得睡不著觉咯。
“总督大人,估摸著这两天,条约的具体文本就可以出炉了。”
说话的是和朱师焱同乘而行的一名有著明显白人特徵的混血青年。
“幕文,这事不著急,我们需要儘可能的爭取最好的条件。对了,关於自治领宪章、民法、刑法这些法律的起草,你有想法了吗?”朱师焱问道。
朱师焱估摸著自己最多还能在加州自治领待一年的时间。
英国人,法国人,甚至美国人。
估计都不太愿意自己就在加州做土皇帝。
毕竟自己这个洪武皇帝的子孙,最大的价值就是去东亚沿海蹲著,帮著列强嚇唬清帝国。
而在离开之前。
他必须要让加州自治领各项事务都走上正轨。
虽然朱师焱做了个独裁总督。
但独裁归独裁。
法治建设还是要跟上的。
就算是未来真的当了皇帝了。
那也要做个实君立宪的皇帝。
毕竟。
在19世纪各大国虽然基本上都是帝制。
但这帝制和清帝国的帝制可不一样。
西方诸强的帝制。
可都是有宪法,有议会的君主立宪制。
而不是军机处跪受笔录的完全的君主独裁。
朱师焱自然也要跟上这先进的帝国主义制度,未来的明朝帝国主义,也得这么搞才行啊。
而具体要怎么搞。
加州自治领。
可以算成是一个试验田。
先摸著石头过河嘛。
被朱师焱亲切的称为慕文的混血青年。
名为林杰瑞。
父亲是福建泉州人。
母亲是美国人。
毕业於宾夕法尼亚法学院的律师。
由於混血身份,虽然文凭挺高的但在东海岸混的不怎么好。
碰上中华实业总公司在东海岸大量招聘各类人才。
毫不犹豫就来应聘了。
现在是朱师焱的法律顾问。
帮著起草加州自治领的各项重要法律。
现在还得帮著一起进行与英国的条约的起草工作。
在这个时代。
有华人背景还通晓英美法律体系的,可真的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这些法律文件可以参考大陆系的发条,稍作修改就可以了。”林杰瑞笑道,“您现在是全世界都出名的大科学家,以您的身份,想来克拉伦登大使也不会继续提出什么太苛刻的条件了。”
朱师焱哈哈一笑。
林杰瑞这马屁拍得生硬。
不过,和英国缔约,也真的是一件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