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0章 债权转让协议 1977,赶山打猎娶女知青
九月十五號,下午。
张红旗把传真搁在方桌上。
“打电话给李建国。”
陈默掏出本子记。
“告诉他,韩国人在北京立案了。让他帮忙查一下,哪个律师事务所接的。”
半个小时,李建国回了电话。
“红旗,韩国人请的是中伦。”
张红旗端著茶杯的手顿了一下。
中伦——国內最大的涉外律师事务所,跨国智慧財產权领域排第一。
“牵头的律师叫周明远,海归,在美国干了八年智慧財產权诉讼,去年刚回来。韩国人出了大价钱。”
张红旗放下茶杯。
“行,知道了。”
掛了。
九月十八號。
际华集团收到一封律师函。
中伦律师事务所,周明远签字。
厚厚一叠,二十六页。
陈默翻了一遍,脸白了。
“张总,韩国人掌握了咱们反编译原始码的证据。”
张红旗没接话。
陈默继续说:“他们从韩国带了一个技术专家,做了一份鑑定报告,把咱们神途的服务端程序和actoz的原始代码做了逐行比对——相似度百分之八十七。”
“索赔呢?”
“一亿美元,外加公开道歉,停止运营神途,移交全部伺服器数据。”
张红旗把律师函翻了翻,搁下。
“法务那边怎么说?”
陈默犹豫了一下:“法务主管老吴的意见:庭外和解。”
“理由?”
“他说跨国智慧財產权案子,国內法院审理,对方又请了中伦,咱们的胜算不超过三成。建议主动接触,谈个赔偿金额,能压多少压多少。”
张红旗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放下。
“让老吴来见我。”
下午三点。
法务主管吴志强进了煤市街的院子。
西装,皮鞋,腋下夹著公文包。
坐下来。
“张总,我的建议是儘快启动和解程序。拖得越久,对方的证据越扎实,到时候法院一旦判下来——”
张红旗抬手。
“老吴,你在际华多久了?”
“三个月。”
“三个月,干得不错。但你不適合这个位置了。”
吴志强愣住。
张红旗站起来。
“际华不和解,不赔偿,不道歉。你觉得我在开玩笑,那你可以走了。”
吴志强张了张嘴。
“张总——”
“人事那边会跟你结清工资。”
吴志强拿著公文包出去了。
陈默站在院子里,看著吴志强的背影消失在胡同口。
转过头。
“张总,法务主管走了,韩国人那边谁来应对?”
张红旗把那封律师函拿起来,撕了一半,塞进桌边的碎纸机。
嗡。
碎了。
“不用应对。”
陈默没吱声。
“你去趟香港。”
“去香港干什么?”
“找傅奇,让他帮忙联繫一个人——磐石资本的陈亚伦。”
陈默记下来。
“陈亚伦手里有一份东西,朴社长的股权质押文件。”
陈默抬头。
“什么意思?”
“朴社长打官司要钱——律师费,鑑定费,差旅费。这三个月,actoz的股价跌了一半,银行冻了授信,他没钱了。”
陈默点头。
“没钱,就得找钱。正规渠道借不到,他只能走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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