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陛下,若蔡琰非那卫仲道之妻,非是卫氏之妇呢? 家父吕布,但吾好喷爹
“哈哈!”刘协乐了,吕布的確挺憨的。
“我虽利用了你阿父,但也確是想为你赐婚。”刘协眸光极为真挚。
“可惜……唉,王司徒用轻飘飘的『礼法』二字,便让我之图谋,化为泡影,如水中月。”刘协脸上有慨嘆无奈,还有一缕挫败。
“废话,连董卓都被他玩死了。”吕琮语气也有些感慨。
归寧永居,也就是归宗。
这是事实上的离婚,婚姻终止,民间俗法。
也算是一种大家都默认的潜规则。
大汉朝廷一直以来亦是默认以促进人口繁衍。
蔡琰这种情况,在民间舆论层面,再嫁並无阻力。
然而,王允高举的是写在经典里的“礼”。
他刻意忽略民间约定俗成的“俗”。
在朝堂这个讲究“名正言顺”的最高政治舞台上,“礼”的权威性远远高於“俗”。
王允的策略就是用最高的“礼法”標准来否定基於“俗约”的行为。
只要王允死死抓住“丧期未满”这一点。
那无论蔡琰是否归宗,只要她曾经是卫仲道的妻子,且卫仲道去世未满三年,那么按照《仪礼》,她就应该处於“斩衰三年”的丧期。
在丧期內议婚嫁,本身就是对丧服礼制的严重违背。
是“悖礼”的核心证据。
“归宗”解决的是身份归属问题。
她不再是卫家人,但並没有免除她作为“曾经的妻子”对“曾经的丈夫”的丧服义务。
至少在严格的礼法解释上,是如此。
而王允在朝堂上的发言,巧妙地將“丧期未满议嫁”等同於“失节”、“悖逆人伦”,甚至上升到“褻瀆纲常”、“天下效仿则人伦顛倒”的高度。
这已经超出了蔡琰个人能否再嫁这个问题的本身。
而是將其塑造为一个挑战儒家伦理根本秩序的象徵性事件。
这使得希望藉助这桩婚事,让吕布和关东士人站到一起,从而制衡王允的刘协,包括淳于嘉等关东士人,根本就不敢为蔡琰辩护。
否则,他们一定会被王允被扣上“罔顾礼法”的大帽子。
这“礼法”二字,包括皇帝在內,皆违背不得。
有些事你可以做,但你不能太明目张胆。
尤其是刘协这个天子。
而天子之职,莫大於礼,又岂能带头乱礼。
“陛下,家父已寻卜人於家庙卜得吉日,明日便是『纳徵』下聘之日。”吕琮忽换了称呼。
“草民待会出宫,还要去司空淳于公府上一趟,明日这纳徵之礼,尚缺一德高望重之人为使。”
“因而,草民今日覲见,是来问陛下,明日可否以友人身份蒞临府上,参加草民订婚宴饗。”
刘协愣神之际,吕琮忽退了几步,环臂执礼道:“最好到时能再带一份祝婚的中詔,那便再好不过了。”
“纳徵下聘?!宴饗?!中詔?!祝婚!”刘协双眼越瞪越大,瞬间转过身来,震惊地看著吕琮,“小混帐,你疯啦?!”
这中詔是宫中直接发出的帝王亲笔詔令,可不经尚书台,是私詔。
可有那“礼法”二字镇著,即便绕过尚书台,他也不能发。
发了,便是他这皇帝罔顾礼法,悖逆纲常人伦。
而吕琮若执意將此婚事进行下去,到时候吕琮的名声估计会和吕布一般狼藉。
退一步说,即便吕家不顾礼法,要强娶蔡琰。
人家蔡氏却未必愿意。
这礼法二字,稍有不慎连社稷都能压得倾塌。
何况一数百年之望族。
这便是王允的刁毒之处。
“此事朕有心无力,这詔,不能发,朕不能坐看你自毁前程。”
刘协严词拒绝,他不想亦不能看著吕琮这唯一的好友自毁前程。
“嘿嘿,陛下,若草民未婚之妻非是那卫仲道之妻,非是卫氏之妇呢?”
吕琮忽抬头,挑了挑眉,嘴角噙著一缕浓浓的玩味笑意。
霎时,刘协脸上一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