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8章 於律疯了?被告人都认罪,却还做无罪辩护!  你当律师,把人家律所连窝端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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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吕方阳:

“报告上审判长,公诉人对合议庭对被告人未参与绑架被害人的判定无异议。”

被告席上的白泽龙已经眼含热泪,要知道,目前的情况意味著他的『绑架过失致人死亡』已经被判定不成立!

起码“死缓”的刑罚没有了。

[今日给个说法]直播间里卫天晓也对网友解释道:

“看来公诉人因为证据材料不充分,放弃了对於被告人白泽龙直接参与绑架罪的判定。

接下来,公诉人肯定会抓住白泽龙参与『非法拘禁』这一点,给被告人认定罪名。”

直播间有网友在提问:

{卫老师,如果公诉人抓住白泽龙参与了对孙宇凡的非法拘禁,进而过失致人死亡,不也一样可以判决白泽龙重罪吗?}

卫天晓注意到这一条提问,隨即解释道:

“这位网友的问题是一个好问题。

在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明確,『非法拘禁罪』指的是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但这条的描述,仅仅指的是非暴力性的非法拘禁。

如果参与非法拘禁的犯罪嫌疑人,同时对被拘禁人实施了殴打、侮辱等行为,则会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的,都会加重刑罚。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网友:

{那岂不是,公诉人抓住白泽龙参与非法拘禁这一点,法院依旧可以判处重罪?}

卫天晓点点头:

“不错,所以我猜测,公诉人之所以因为证人证言瑕疵迅速放弃了对白泽龙绑架罪的指控,就是因为也可以以『非法拘禁罪』给白泽龙定重罪。

接下来庭审中,我猜想控辩双方会围绕白泽龙参与的非法拘禁是否成为后续绑架案的转化犯、在被害人孙宇凡起到多少作用来展开辩论。”

......

而此时的法庭上:

“被告人律师,对於否定你的代理人白泽龙犯非法拘禁罪,你有什么辩诉理由?”

隨著审判长胡天阳这句话出口,各方的目光都聚焦到了于洋的身上。

公诉人席上两位省检察院检察官此时的脸上竟然少见地带著一抹玩味:

『白泽龙参与非法拘禁是铁板钉钉的事,就连白泽龙见刘佳奇等人胁迫孙宇凡的监控视频都是你自己给法庭的,看你能有什么理由狡辩?』

合议庭上的审判长胡天阳则是觉得被告人辩护律师应该见好就收,毕竟今天的庭审已经取得了巨大胜利,没必要非要为彻底的无罪辩护矢口狡辩,否则很容易把自己搭进去。

被告席上的白泽龙感激地看著于洋,他虽然不能完全理解对於参与非法拘禁的指控做无罪辩护于洋承担了多大的风险,但他知道於律师確实做到了仁至义尽。

確实,虽然是刘佳奇等人欺负自己,但自己软弱的性格和交友不慎也是造成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的重要原因。

所以对於参与非法监禁的指控,白泽龙心中也是承认的。

只有坐在于洋身边的利克所律师田白,嘴角微微露出一丝笑意,到现在他越来越佩服身边这位年轻的律师后辈,不得不说,于洋这几天来算无遗策、步步为贏!

于洋先是看向了白泽龙,眼神中给出的信息分明是『现在的胜利还远远不够』。

在白泽龙惊异的目光中,于洋缓缓起身:

“尊敬的审判长,我方认为检方对我方当事人的参与非法拘禁的指控不实,我方坚持做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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