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刑事併案审判 你当律师,把人家律所连窝端了
庭审台上,三位法官站定后,书记员:
“请全体就座。”
又是一阵『哗啦啦~』的声音之后,胡天阳没有任何废话,直接敲响法槌:
“现在开庭!”
“现在开始核验原告方、被告方以及代理辩护人身份。”
......
核验双方出庭人员身份信息的过程中,白泽龙和死者孙宇凡家属的眼睛一直狠狠盯著刘佳奇。
于洋对此很欣慰,这个老实甚至有些懦弱的年轻人,想必经歷这次事件之后,会变得更坚强。
『咚!咚!』
审判长胡天扬再次敲响法槌:
“现在,庭审人员的身份信息已经全部核查完毕。”
“今天开庭是对河口市检察院对河口市中级法院对刘佳奇、谢洪涛、肖军、白泽龙等绑架孙宇凡过失致人死亡案,和白泽龙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案的併案审判。”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於一审判处死刑的案件,上诉和抗诉案件均由一审判决所在地高院负责审理。”
“故,本高院对白泽龙不符河口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上诉案件、河口市检察院对被告人刘佳奇、谢洪涛、肖军一审判决期量刑畸轻抗诉案件,依法具有管辖权。”
“並对以上案件,决定併案审理。”
“本次审理合议庭成员,审判长胡天扬,审判员花颖洁、石全。”
“上诉方和公诉人方面,对於本案合议庭成员组成是否有异议,是否申请迴避?”
于洋:“无异议,不申请迴避。”
鲁业维:“无异议,不申请迴避。”
吕方阳:“无异议,不申请迴避。”
“下面,简要陈述本案案由:”
“2015年5月23日至6月6日,被告人刘佳奇、谢洪涛、肖军、白泽龙等因涉嫌对被害人孙宇凡实施绑架並过失致人死亡,一审海州省河口市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白泽龙死刑缓期执行,被告人刘佳奇、谢洪涛、肖军有期徒刑12年。”
“被告人白泽龙不服一审死刑缓期执行判决,在法定期限內上诉至我院。”
“经前期合议庭审理和侦查机关补充证据,针对白泽龙上诉一案事实基本清楚,认为上诉理由充分,相关证据真实可信,本院均予以採信。”
“对於以上判定,公诉人有无异议?”
欧建辉:
“公诉人无异议。”
隨即,审判长的目光看向于洋这边:
“下面请上诉人辩护律师发言。”
于洋整理了一下西装领带,顺便给被告席上的白泽龙一个肯定的眼神,起身向合议庭深鞠一躬:、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是来自申城君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于洋,作为我的当事人白泽龙的代理人,我是第二次站在海州省高院的刑事审判庭上,坚持为我的辩护人做无罪辩护。”
于洋还是习惯於手中拿著一卷案卷,虽然不看,但配合动作显得非常有气势:
“我是在用法律为一个无罪之人洗清冤屈,更是为一个被命运残酷捉弄的年轻人吶喊。”
“我的当事人白泽龙,今年只有25岁,但已经有9年来河口打工的经歷。在老乡和工友口中,他诚实、善良,同时也胆小、不想惹事。因一时的被迫交友不慎,因为借给朋友房子,造成自己惹上了麻烦。”
“他的经歷,是一个信任被背叛、清白被玷污,彻头彻尾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