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检察院抗诉 你当律师,把人家律所连窝端了
与此同时,[今日给个说法]直播间中,眾网友纷纷发来贺电:
{终於撤销对白泽龙的一审判决了,还了无辜之人清白之身!}
{一审也是够离谱,竟然把没罪的人,判决成死缓,太可怕了。这要不是遇到这个申城来的厉害律师,被告人真是跳进大河也洗不清......}
{话说,白泽龙被无辜羈押这么多天,应该有国家赔偿吧?不过让我选的话,我肯定不想通过被诬陷判死缓赚钱。}
{白泽龙的事情已经尘埃落定,现在接下来就看对那几个犯罪分子的正义审判了!}
......
『咚!』
这一下,审判长胡天扬似乎把法槌敲击的格外响亮。
“现在继续开庭!”
“现依法对海州省检察院对河口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刘佳奇、谢洪涛、肖军等被告人12年有期徒刑判决提出抗诉一案,继续审理。”
“首先,由省检察院就提请抗诉的理由和申请进行陈述。”
庭审现场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公诉人席欧建辉、吕方阳两位检察官处。
欧建辉检察官早就蓄势待发,在眾人的目光中站立起身;
“尊敬的合议庭成员,我是海州省检察院的四级高级检察官欧建辉。
现在由我代表省检察院对河口市中级法院对刘佳奇等被告人所犯罪行,一审判决量刑畸轻提起抗诉。”
“省检察院对本案一审判决的理由和诉求如下:”
“第一,一审河口市中级法院,对被告人刘佳奇、谢洪涛、肖军等三人所犯罪行侦查不清,存在漏罪的情形。
根据省检察院、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发现,被告人刘佳奇等三人对被害人存在引诱被害人孙宇凡参与网络赌博,並从中非法牟利的情况,即涉嫌触犯诈骗罪;
被告人刘佳奇等三人於今年5月23日至6月2日间,採取哄骗、威胁等手段胁迫被害人孙宇凡,虚构自己被绑架情形,骗取孙宇凡家属50万元,涉嫌触犯诈骗罪;
被告人刘佳奇等三人长期以来,对包括本案被害人孙宇凡在內的不特定人群,搭建伺服器、组织网络赌博,涉嫌触犯开设赌场罪;
被告人刘佳奇等三人在一审侦查阶段、庭审阶段,作证指证白泽龙策划、实施绑架案,致使法院错误判罚,涉嫌触犯偽证罪;
被告人刘佳奇等三人,在本案一审侦查、审讯阶段,串通供词,编造诬陷白泽龙为绑架案的主犯情节,涉嫌触犯诬告陷害罪。
综上,一审法院仅对刘佳奇等三人绑架过失致人死亡进行判罚,存在对其三人涉嫌触犯诈骗罪、开设赌场罪、偽证罪、诬告陷害罪的量刑判罚。”
“第二,一审法院对刘佳奇等三人所犯绑架並造成过失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实认定不清,量刑畸轻。
被告人刘佳奇等三人於今年6月3日至6月6日间,採取暴力手段,控制被害人孙宇凡人身自由,经查期间以刘佳奇为主的三人多次对受害人实施殴打、辱骂等暴力行为,並因捆绑、堵塞口鼻的行为,最终致使被害人孙宇凡不幸死亡,涉嫌触犯绑架罪。
经一审后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检查补正,刘佳奇等人实为策划、实施对被害人孙宇凡的绑架勒索,並因暴力控制、胁迫被害人,造成被害人死亡。
应按照龙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之规定,以敲诈勒索財物为目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並处罚金或者没收財產;同时,兼有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並处没收財產。
综上,提请省高院依法就绑架並致人死亡这一项罪名,判处被告人刘佳奇死刑,没收財產;判处谢洪涛、肖军有期徒刑20年,並没收財產。”
“第三,一审法院对被告人刘佳奇等三人刑事附带民事判罚过轻,且公诉人诉请增加赔付对象。
鑑於公诉人刑事判罚诉求要求没收刘佳奇、谢洪涛、肖军等三人財產,建议对被害人孙宇凡家属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对被诬告误判的受害人白泽龙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赔付標准,参照海州省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收入和有关规定办理。”
“以上,公诉人抗诉诉求和理由,陈述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