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98章 走投无路的臧亚楠  你当律师,把人家律所连窝端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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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洋开门见山:

“臧女士,谈一谈特派或者说膺翔律师事务所起诉你名誉侵权的具体情况吧。”

此时,林苏婉也已经从网上查到了膺翔所代表特派起诉臧亚楠的新闻报导,但是她还是好奇于洋是怎么在三天前就料定对方这么做的?

实际上,于洋不光一直都在关注后续特派新能源和膺翔律师事务所的动態,並且以他前世对於郑雪琪个人、对於膺翔律师事务所做事风格的了解,就知道他们一定会这样作!

臧亚楠显得一脸颓废:

“於律师,不瞒您说。”

“最近不光是他们要起诉我名誉侵权的事情困扰著我。”

“我之前还想著要找律师事务所代理我的案子,起诉他们新能源电动车的质量问题。”

“可是没想到,真的就如之前那个邹律师所说,大律所不愿代理我的案子,小律所不敢代理我的案子。”

听到这话,林苏婉心中一百个不愿意:

『合著你是真的走投无路,才会来吃我们君倾这颗回头草的呀!』

『稍后的代理费,一定给你定格要!』

于洋对此倒是没有在意,静静听著臧亚楠描述她的情况。

可能是臧亚楠也觉得自己的话有些失言,便找补道:

“对不起於律师、林律师,我不是那个意思。

確实是我前几天来你们这边,发现你们这一片空白,我也怕遇到骗子。”

“当然,后来我查了下那位邹律师的情况,確实属於一个叫利克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

我才確定能和这样大的律所往来的君倾,肯定也差不了的。”

“不过我那时不太好意思再回来找您,给您带电话。”

“直到昨天,我收到了法院传票!”

说著话,臧亚楠神情激动地从包里拿出一张申城市金丘区法院的传票。

传票上清楚写明了特派新能源电动车(龙国)委託申城膺翔律师事务所,向金丘区法院起诉臧亚楠名誉侵权。

在于洋和林苏婉一起看传票的同时,臧亚楠接著讲述:

“我拿到传票后,感觉又著急、又生气。”

“著急的是我还没起诉他们,就被他们给告了!”

“我生气的是他们顛倒黑白,拿著网上的那些报导,硬说是我造谣,影响了他们的商业信誉。”

“本来那天我闹事,就是想通过引起关注,给特派施压,让他们给我数据。”

“可没想到適得其反,確实引起了一些媒体的报导,现在网上也开始注意这件事。

特派却抓住这些报导,恶人先告状,告我损害品牌形象,构成名誉侵权!”

“於是我赶紧找律所想代理我被特派起诉的案子,我却发现和之前一样,还是找不到敢代理我案子的律所!”

“我不知道是我这种案子真的很难打贏,还是其他律所惧怕特派新能源这种商业巨头,或者忌惮膺翔律所的实力,总之没人愿意代理我的案子。”

“我听说,如果找不到为了代理案件的社会律师,我就只能接受法院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师。

很有可能就会降低胜诉概率,毕竟法律援助律师没有考核压力和经济激励。”

“於律师、林律师,我不缺钱,我出得起律师费。”

“请你们帮帮我!”

“你们那天仗义相助,我就知道你们是好人,是有正义感的好律师!”

“並且我觉得你们不怕特派新能源,更不怕膺翔律师事务所!”

于洋耐心听臧亚楠说完自己的遭遇,点点头,对於这些情况他早就有所预料。

实际上,这几天他在忙著向邹培明介绍的几位新能源电动汽车业界工程师学习的同时,也一直在收集有关新能源车各种纠纷。

简单一搜索,这类情况还真不少!

他整理了近百个此类投诉、案件,给了萧岭方继续收集信息。

同时,于洋也总结出了特派对待这类事件的处理手段:

第一招是坚决否认。

对於消费者提出的车辆质量问题,一律回答是因为驾驶人员操作不当造成。

如果消费者要查看数据,就以数据涉及商业机密为由,不予透漏。

这就是之前臧亚楠女士所遭遇的情况,只不过臧亚楠因为家人受伤的缘故,坚决不与特派妥协,坚持退车。

第二招是混淆视听。

利用新闻媒体,让诸如郑雪琪等膺翔律所律师或者法务在新闻媒体面前,大义凛然地质问提出问题的消费者是居心叵测。

然后拿出所谓的一些证据,暗示引导这些『闹事』的消费者是存在保险费用或者其他经济诉求,偽造的车辆故障问题。

凭藉特派新能源强大的公关能力,铺天盖地报导堵住消费者的嘴。

当然,这其中有个关键点,那就是一般出头露面的都是第三方律师,这样真的玩脱了,就甩锅给『临时工』。

最后,第三招是反咬一口。

如果前面两招都不好用,那么就恶人先告状,把与特派对抗的人告上法庭。

常见的是以名誉侵权或造谣誹谤起诉,更有甚者出现过以诈骗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最起诉。

要知道这些诈骗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可都是《刑法》中的条款。

事情到这个地步,即便是普通人有道理,甚至拿到了证据,也会被拖入漫长的诉讼程序而心力交瘁最终放弃......

显然,现在的臧亚楠就面临著对方的这些招数。

只不过一个普通人的力量,怎么可能斗得过这些大企业、大律所呢?

他们有的是钱、资源和精力,甚至是专业的法律知识。

就算是没有理,硬拖著熬,也能把普通人拖死!

于洋很认真地看著臧亚楠,並且同时使用了【察言观色】:

“臧女士,如果你確认需要君倾代理你的名誉侵权案件应诉、特派新能源汽车质量问题索赔起诉案件的话,我需要你说实话。”

“你和你的家人所遭遇的事故,是否是因为特派新能源车辆剎车故障导致?”

臧亚楠之前也没见过于洋这样的严肃,很是认真地回答:

“於律师,我向你保证,確实是当时剎车出现了故障!”

于洋不置可否,继续问道:

“那么在此过程中,你得驾驶操纵是否存在问题?”

臧亚楠摇摇头:

“我的操纵绝对没有问题!”

于洋这才点点头,正反两次判定都通过,看来確认臧亚楠的特派车存在源头质量问题无疑!

隨即,于洋列印出来两式八份律师代理合同,包含了臧亚楠作为名誉侵权被告和索赔原告两起案件。

至於律师代理费,于洋表示:

“这两起案件大概率会被病案处理,所以作为被告方代理的案件,我们收取定额1万元律师费。”

“对於臧女士你起诉特派的案件,律师费我们按照涉案金额比例收取。

10万元以內,比例百分之十;10万元至100万,比例百分之五。”

臧亚楠当然对这个收费没有异议,甚至她觉得比她想想的还要少得多。

签字前,于洋在再次特意强调:

“臧女士,对於第二份代理合同,请你务必注意,这是一份『集体诉讼代理合同』。

也就是届时,我可能会同时代理多起涉及特派新能源质量问题的诉讼,你的诉求被包含在其中。”

臧亚楠认真想了想,觉得对自己的权益没有什么损害。

相反,人多力量大,如果君倾真的能够找到很多同样情况的消费者起诉特派,自己打贏官司的机率就更大了!

“於律师,就按照您说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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