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伺机而动 別惹我老实人的怒火你挡不住
河风裹著水汽往崖洞里灌,刘向阳裹紧了身上的旧夹克,指尖在冰凉的猎枪枪管上蹭了蹭。
这崖洞藏在河崖半腰,被密密麻麻的藤蔓挡得严严实实,要不是他小时候跟野狗追跑时脚滑摔进来,这辈子都未必能发现这地方。洞不深,也就两米来宽,地上还留著几十年前討口子住过的痕跡——碎成两半的粗瓷碗、蛀空的稻草堆、还有块锈得只剩个底的铁锅,刘向阳前阵子还擦乾净用这铁锅煮过粥,锅底的黑垢颳了半天都没刮乾净。
墙角堆著他转移来的家当:两袋白花花的硝酸钾晶体,用塑料布裹得严严实实;一捆锯短的钢管,是做霰弹枪的零件;还有个铁盒子,里面装著磨好的铁砂和铅弹头,碰一下就哗啦响。这些东西都是他从大年十五之后,趁著夜色一趟趟搬来的——那天他把李明的尸体扔在督察局附近的垃圾堆,就知道老家和出租屋不能再待,这崖洞才是他最后的窝。
“最后一步了。”刘向阳对著墙根的铁盒子说,声音在空荡的崖洞里打了个转。他摸出块乾粮,是从超市临期货架上淘的饼乾,硬得能硌掉牙,就著河水解渴,嚼得腮帮子发酸。
吃完东西,他从帆布包里翻出个人皮面具——是用猪皮胶和顏料糊的,皱纹堆得跟真的似的,下巴上还粘了撮花白的鬍子。他对著洞壁上的水洼照了照,戴上面具后,原本的板寸头被藏在破帽子里,连额角的疤都遮住了,活脱脱一个七十岁的拾荒老头。
再套上件灰扑扑的破棉袄,袖口磨得露棉花,裤脚卷到膝盖,露出满是冻疮的脚踝,手里攥著个掉底的编织袋,刘向阳最后检查了一遍——袋底藏著把短管喷子,用旧报纸裹著,外面再塞几个空塑料瓶,谁也看不出猫腻。
顺著崖壁上的石缝往下爬,脚踩在湿滑的石头上,好几次差点打滑。到了河边,他故意在泥里踩了踩,把鞋子弄得满是泥巴,才往中江市里走。
夜色酒吧离河边不远,也就三公里路。刘向阳走得慢,跟真的拾荒老头似的,见著路边的塑料瓶就弯腰捡,编织袋很快就鼓了小半袋。快到酒吧时,远远就看见门口亮著霓虹灯,“夜色”两个字闪得晃眼,红的绿的光搅在一起,透著股奢靡的味儿。
门口站著两个穿黑西装的保鏢,个子比刘向阳还高半个头,胳膊上的纹身露在外面,见著开豪车来的就点头哈腰,见著像他这样的就皱著眉往外赶。刘向阳早有准备,没往门口凑,绕到酒吧后门的垃圾桶旁,假装翻垃圾,眼睛却跟雷达似的扫著进出的人。
“妈的,这老东西怎么天天来?”一个保鏢对著他的方向啐了口唾沫,“別是小偷吧?”
另一个保鏢嗤笑:“就他这怂样,偷个塑料瓶都费劲,还敢偷这儿的东西?”
刘向阳假装没听见,继续在垃圾桶里翻,手指捏著个空酒瓶,心里却把这两个保鏢的模样记了下来——左边那个留寸头,右边那个戴耳钉,待会儿动手得先绕开他们。
往后的几天,刘向阳天天都来。天不亮就蹲在酒吧后门,捡捡垃圾,实则记著进出的车。他很快摸清楚了规律:张浩每周三、五晚上准来,开著辆银灰色的奔驰,车牌號中a·66888,跟他舅舅张绪江的车就差一个数,张扬得很。每次来都带著两个保鏢,喝到后半夜才走,走的时候还得搂著个浓妆艷抹的女人,醉醺醺的连路都走不稳。
白天他就待在酒吧附近的桥洞底下。桥洞漏风,晚上冷得他缩成一团,盖的是捡来的破麻袋,半夜能听见河里的水声,还有远处酒吧传来的音乐声,吵得人睡不著。刘向阳却睡得极轻,稍有动静就醒,手里总攥著那把藏在编织袋里的短管喷子,枪管冰凉的触感能让他安心。
有次白天,他正靠在桥洞壁上啃乾粮,突然过来个穿环卫服的老头,手里拿著个馒头递给他:“老哥,看你天天在这儿,是不是没地方去?”
刘向阳赶紧低下头,声音故意哑著,模仿老人的:“老了,没人要了,就这儿凑活住。”
老头嘆了口气,把馒头塞给他:“慢点吃,別噎著。”说完就推著环卫车走了。刘向阳捏著热乎的馒头,心里没什么波澜——这世上的善意,他早就不敢碰了,尤其是现在这个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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