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满清的和谈条件 大明:距离亡国还有一百天
朱由检没有在这些数额上过多纠结,因为以目前的朝廷根本拿不出来,他知道,满清同样知道,之所以要这么狠,无非是想给双方留下一个谈判空间,试探一下明朝底线。
但是呢,朱由检心里也大概有个数,满清的底线,最起码也需要这些钱能够支撑清朝一半財政支出,同时也会考虑到一个足以大规模消耗明朝国力的数额。
第四条,开放互市,要求在边境,也就是长城沿线,特別是山海关、宣大、蓟镇等处,开设多处官方互市场所,不得限制双方商人交易,也不能禁止货物的交易类別。
说白了,就是他们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而且必须得买到,你明朝不能拦著。
朱由检揉了揉下巴,心中明了,关外苦寒,物產匱乏,尤其缺乏粮食、铁器、药材等战略物资。
开放无限制贸易,就是要利用大明的物產丰富,来弥补其自身的短板,藉此套取军用物资。
第五条,引渡逃人与俘虏,释放被明军俘虏的清朝將领,例如祖泽润、准塔。
要求明朝强制归还所有从清朝控制区,逃入明朝境內的所有人员,包括逃亡的汉人奴隶、蒙古牧民等,並惩罚收留他们的相关人等。
看到这里,朱由检眼角猛地抽动了几下,一股压制不住的怒火直衝脑门,这特么不就是臭名昭著的“逃人法”嘛?
在朱由检的记忆中,逃人法是主要针对汉人奴隶制定的一项残酷律法,明朝末年,清军多次入关劫掠人口,几次下来,大几十万应该是有了。
这些人被当做財產分给满族王公贵族、官员和八旗兵丁充当奴僕,他们受尽非人折磨,生活极其悲惨,以至於大量逃亡。
清廷为了维护满人利益,杜绝奴隶逃亡,这才制定了这项律法。
窝藏逃人者,立即处斩,家產全部没收,邻居流放,当地官员也要受到严重处分。
当然,这是前世清军入关后的逃人法。
饶是如此,也恨的朱由检牙根痒痒,恨不得现在就有几万龙驤营,开到关外,將那些视汉民如草芥的建奴屠戮殆尽!
第六条,和亲,要求朱由检嫁给满清皇室一位公主,结秦晋之好,以固盟约。
第七条,诛杀罪臣,严惩一批挑动边衅、残害大清士卒的罪臣,名单上,包括蒋德璟、范景文、李邦华、周遇吉、黄得功、吴三桂等一眾朝廷栋樑和边关悍將。
目的是让明朝自毁长城,亲手除掉未来可能对他们造成威胁的人。
第八条,要质子,要求大明皇太子朱慈烺,前往盛京,入侍大清皇帝左右,以示诚意。
以上八条,便是满清此番提出的全部和谈条件。
文书末尾,语气篤定,措辞强硬,透著一股不容置疑、没得商量的蛮横。
最后更是以如果不从,便大兵压境相威胁,充满了武力讹诈的意味。
朱由检轻啐一口,一个签了无数丧权辱国条约的政权,折了泱泱华夏数千年脊樑的罪人,如今竟以这种口吻来胁迫自己。
文书的最后,附著一封信笺,是吴三桂与宋献策等人对和谈条件的看法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