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諮询律师,准备起诉 龙族:宇智波佐助互穿路明非
“这是他们保管的银行卡流水,我父母每月固定匯款 2万元,六年来总收入超过120万。
但支出记录里,有 26万用於购买叔叔的宝马车,8万 5是堂弟路明泽的私立学校学费。”
因为仕兰高中等私立学校,都是刷卡支付,所以一般银行卡都有支付记录,会显示学校的名字也是学校的对公帐户。
他顿了顿,指尖落在“每月生活费”那栏:“而我每个月能拿到的生活费不超过 1000元,连买辅导资料都要反覆申请,有时还会被拒绝。”
律师的表情渐渐严肃起来,她拿起流水记录仔细翻看,又对比了购车发票和学费回执,眉头越皱越紧:
“这些证据…你是怎么拿到的?”
“银行卡是家里找到的,流水是通过网银查询的,发票和回执是在家中发现的。”
佐助没有隱瞒,却也没提自己翻找的过程,
“我查过《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於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財產。
他们用我的抚养费买车、给堂弟交学费,显然不属於『维护我的利益』。”
律师惊讶地看了他一眼——这个少年不仅有证据,还提前研究了法律条文,条理清晰得不像个高中生。
她点点头:“你说得对,监护人擅自处分被监护人財產是违法行为。
这些流水和发票能证明资金流向,但还需要更直接的证据,比如你父母的匯款凭证、委託叔叔保管財產的书面说明。
或者他们和你父母的聊天记录,证明这笔钱確实是专门给你的。”
“我有父母的匯款记录截图,备註里明確写了『路明非抚养费』。”
佐助立刻从手机里调出照片,这並不是巧合。
只是因为原身父母的匯款並不止是只有抚养费罢了,原身父母逢年过节还会专门给路谷城一家匯款,作为感谢。
所以每次才会备註,就是害怕混淆。
律师接过手机仔细查看,越看越肯定:
“证据链基本完整了。接下来你需要做的是,联繫你父母说明情况,由他们出面要求返还財產;
如果叔叔拒不配合,可以通过诉讼主张返还,甚至申请变更监护人。
不过考虑到你父母在国外,过程可能需要委託代理人协助。”
“必须联繫他们吗?”佐助皱眉,他並不想让这个世界的“父母”介入,只想靠自己解决。
毕竟,这个世界的原身父母,在国外,这么多年没有回来,若是不是迫不得已的原因,那就恐怕是不想回来。
“最好联繫,毕竟他们是你的法定监护人,也是资金的提供者。”律师耐心解释,
“当然,如果你暂时不想让他们担心,我们可以先尝试发律师函催告,要求叔叔限期返还挪用的財產,同时停止侵占行为。这一步相对温和,也能保留协商的余地。”
佐助认真地听著,在笔记本上记下关键点:
“律师函需要多久?如果他还是不还呢?”
“一周內可以发出。如果无效,我们会协助你整理材料,正式提起诉讼。”
律师递给他一支笔,
“你先填写这份法律援助申请,我会帮你整理证据。
另外,儘量收集更多日常开销的记录,比如你向叔叔要生活费的聊天记录、被拒绝的凭证,这些都能证明他们未履行抚养义务。”
佐助接过笔,低头填写申请表。
在忍界,解决问题靠忍术和实力;但在这里,规则和证据才是武器。
他握紧笔,忽然觉得《民法典》的书页比忍术捲轴更有力量。
至少在这里,弱者也能靠规则保护自己。
填完表格,他將所有证据复印件留给律师,又確认了后续沟通的方式,才起身告辞。
走出法律援助中心时,夜色已经深了,晚风带著凉意,他却觉得心里一片清明。
回家的路上,他抬头看著天上的月亮,和忍界的月亮很像,却少了几分血腥气。
回想刚刚諮询的话,律师函?
呵呵,以他对那个抠门婶婶的了解,绝对不会同意。
恐怕还会大吵大闹。
所以...不如一步到位,直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