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我適合加入魔门 充电变强?我直接以雷霆击碎黑暗
不能装逼的日子总是过的特別快。
一晃七天过去了。
林星在这七天的时间里,一共吃了五十斤红烧肉,80个酱猪蹄,200盘花生米。
难能可贵的是炒心肝林星是一口没吃,给店里节约了不少饭钱。
倒不是林星不爱吃,就是他总感觉这个心肝来歷有点不明。
万一碰见老熟人那就比较尷尬了。
路贾每天眼睁睁的看著家產数额的减少,都有些怀疑把女儿嫁给林星是不是正確的选择了。
这么能吃,万一把店吃黄了怎么办?
怀揣著忐忑的心情,路贾还是没有向林星提亲,想要等天师来城里测过灵根再说。
要是灵根可以,拥有修炼天赋,那让林星当个上门女婿。
要是灵根垃圾,光吃不干,那趁早让他滚蛋。
帅又不能当饭吃。
路贾欣慰的点了点头,为自己的小聪明感到窃喜。
“大春啊,今天红烧肉多做二斤。”
“路贾叔,你不是嫌那小子吃的太多吗,怎么还多做二斤?”王大春不解道。
“我特么吃点不行啊!”
“叔,林星吃都不够,你就別瞎掺和了。”
“你特么再说一句,信不信我解僱你。”
王大春一脑门子黑线,默默的撤回了十斤砒霜。
那小子皮糙肉厚,路贾这老登可顶不住,万一药死了,路青青一个人说的算,还不真让那小白脸给造了。
“爹,大傻春,你们都在呢,你们看看林星的衣服好看吗?”
路青青小跑著跑了过来,身后跟著一身古代贵公子穿著的林星。
那是林星为自己挑选的袍子,高端丝绸定製,用金丝缝製了一条金龙在胸口。
一看就是有钱人才能穿的起的。
光这一件袍子就花了200两白银,相当於客栈半个月的收入。
路贾瞪了一眼林星,嘴角开始不自觉的抽抽起来。
好傢伙,这口软饭让他吃的。
这衣服得不少钱吧。
我这小店迟早让他败完了。
还是大傻春好,一件粗布麻衣穿好几年,补丁上面打补丁。
然而路青青却不这么想。
现在她看林星的眼神都拉丝了。
林星本来就帅,再加上这贵气十足的一身打扮,简直是长在了她的寄点上。
好帅,好帅!
再看大傻春,一身粗布麻衣,补丁上面打补丁,又丑又土,更厌恶了。
“爹,大春,今天我们要去参加灵根测试了,你们要不要去看热闹。”
闻言,王大春立即停下了手中的活。
“青青妹妹,你忘了我才22岁,我也要测试灵根成为仙人。”王大春立即搭话。
虽然他不如林星帅,但万一要是拥有绝世灵根被仙人选中。
那到时候不信你路青青不上赶著嫁给我。
等等,我都是仙人了,我要什么路青青。
我要找仙女!
“喂,大傻春,傻笑什么呢,你要去就老老实实的跟著,別搁那傻笑了。”
“臥槽,你们等等我。”
......
城中心,广场上。
几个仙风道骨的修士站在铺满红毯的台子上,傲气十足。
台子下几万適龄青年跃跃欲试,激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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