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8章 秋收来新知青了  资本家大小姐,她被糙汉强宠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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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收的號角一吹响,整个吉祥大队就跟上了发条,连轴转。

地里金灿灿的玉米,沉甸甸的高粱,催著人往前跑。

人人脸上掛著汗珠子,也掛著丰收的盼头。

偏偏这时候,大队长陈凤山脸黑得能滴出墨水。

“早不来,晚不来,非赶在抢收的时候来!净他娘的添乱!”

他狠狠嘬了口旱菸,把烟锅子在鞋底上“梆梆”磕得山响,火星子直冒。

公社一个电话,让他去镇上接什么新来的知青。

队里一个劳力恨不得掰成两个用,他倒好,还得亲自赶著驴车去当“车夫”。

要不是拖拉机得玩命拉玉米杆子,他连这头老驴都捨不得派出来!

陈凤山一路骂骂咧咧到了镇上。

路口,五个年轻人正站在一堆行李边上。

三男两女。

一个个细皮嫩肉,那手白的,一看就不是能下地干活的料。

陈凤山眼皮子都懒得抬,把行李往车上一扔,脸拉得老长。

“行李上车,人,自己跟著走!”

“吉祥大队不远,就当提前熟悉土地了!”

说完,他鞭子在空中甩了个脆响,驴车“嘚嘚”地就走了,压根没管身后那几张错愕的脸。

五个新知青傻眼了,只好认命地跟在驴车屁股后面,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坑洼的土路上。

人群里,一个叫金予虹的姑娘格外扎眼。

一身时髦的粉红色布拉吉,在这土黄色的背景里,晃得人眼晕。

她皮肤白,眉眼也清秀,可那双眼睛里,却沉著一股子怨毒,黑得发稠。

她死死盯著脚下的土路,心里恨意翻江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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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她给顾晋州当了十几年见不得光的情人。

眼看就要熬死他那个病秧子原配沈依珊,坐上顾家主母的位置,结果一场车祸,把她送回了十八岁!

重来一次,她绝不会再走老路!

沈依珊那个蠢货,必须早点弄死!

顾太太的位置,这辈子她要名正言顺地坐上去!

跟她心思一样沉重的,还有走在最后面的男生,陶与铭。

他高高瘦瘦,白衣黑裤,整个人乾净得像蒙著一层雾。

他觉得脑子还是懵的。

前一刻,他还是津市大学的文学教授,因为低血糖在讲台上晕了过去。

再睁眼,就回到了十八岁下乡的火车上。

不,不对。

更准確的说,是下车时,脚下被石头绊了一下,脑袋磕在地上,再醒来,芯子就换了。

他看著眼前这条无比熟悉的路,上辈子,他在这里走了整整十年。

不知道这辈子,还能不能再遇到那个人……

那个像冰山一样冷漠,却在那个大雪纷飞的冬天,救了他一命的男人。

如果能早点成为他的朋友,好好待在他身边,他是不是就不会在那个冬天,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这批知青里,除了京市来的金家姐妹和津市来的陶与铭,还有两个男生。

一个叫吕宏伟,冀城人,看著老实巴交,有点和事佬的样。

另一个叫段洲,蓉城来的,个子不高,眼神却很机灵,透著股不好惹的劲儿。

金予虹脚上那双小皮鞋,是她妈特意买的,在火车上还得意洋洋。

可现在,这双鞋简直成了刑具。

薄薄的鞋底硌得她脚心生疼,高低不平的土路更是让她好几次差点崴了脚。

她越走越烦躁,扭头看向身边那个跟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姐姐,金之虹。

金之虹从小就是个闷葫芦,不招父母喜欢,这次要不是金家出了事,哪轮得到她跟著下乡。

金予虹心里憋著火,看著姐姐脚上那双结实的黑布鞋,越看越不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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