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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建奴之奴,何以为人

渡江第七日,浑河畔。

残兵败卒如溃堤蚁群,勉强聚成队列,却已不成建制,且大半带伤。

粮草早尽,輜重全失,军中时疫如野火蔓延,每日倒毙者不下百人。

浑河尚未封冻,浊黄水流裹挟著冰碴,呜咽东去。

河滩上,伤兵横七竖八躺了一地,呻吟声、咒骂声、哀嚎声混成一片。

有人用破布蘸著河水清洗伤口,河水触到皮肉,冻得人直打颤。更多的人只是躺著,眼神空洞望著铅灰色的天,等死。

多尔袞骑在一匹抢来的朝鲜矮马上,那马瘦得肋条根根分明,走三步喘一口,他也面色蜡黄,眼窝深陷,颧骨高高凸起,甲冑上沾满血污与泥泞,早不復出征时的英武模样。

头盔都不知丟在何处。

多鐸策马从队尾奔来,马蹄踏过冻土,扬起混著血污的尘土。

他臂上箭伤未愈,只用脏布裹著,渗出的血已结成黑痂。

多鐸声音嘶哑,气急败坏,“镶蓝旗那群杂碎,把伤兵扔在半路了!说是————说是怕拖慢行军!”

多尔袞缓缓转过头,目光空洞地望著前方蜿蜒的队伍,嘴唇翕动:“由他们去。”

“可那是咱们正白旗的伤兵!三十多人,就扔在路边餵狼————”

“我说了,由他们去,能活著回去的,十不存一,多几个少几个,没什么分別。”

多鐸噎住,他还想说什么,却见多尔袞的眼神里没有愤怒,没有悲慟,甚至没有绝望,只有一片空洞的漠然。就像一潭死水,扔再大的石头也激不起涟漪。

正说话间,北面传来急促的马蹄声。

一骑传令兵从官道拐弯处衝来,马蹄扬起漫天尘土。

“贝勒爷!大汗————大汗急令!”

多尔袞接过信筒,撕开火漆的手指因冻僵而笨拙。

信是黄台吉亲笔,字跡潦草,墨跡深浅不一,显是仓促写就:“辽西明军异动,瀋阳危殆。尔部不必回沈,逕往赫图阿拉据守。彼处粮械充足,城坚可守。待朕整顿兵马,再图后会。”

不必回瀋阳。

回赫图阿拉,那深藏在建州老林里的旧都。

多尔袞捏著信纸,指尖发白,纸边被捏出细密的褶皱。

他盯著那几行字,仿佛要透过纸背看到黄台吉写下这些字时的表情。

是焦灼?是算计?还是————冷血的决断?

这是要弃瀋阳保根本了。

黄台吉这哪里是让他据守,分明是让他这支残兵去做垫背,好为大汗本部爭取撤退的时间。

赫图阿拉算什么“城坚可守”?

那里城墙低矮,屋舍破败,深冬时节更是苦寒之地。

去了那里,与等死何异?

多鐸凑过来看信,脸色大变,声音都变了调:“赫图阿拉?旧都还能守吗?”

多尔袞摇摇头,但仍道:“传令全军,改道东北,往赫图阿拉!”

命令一层层传下去,军中一片譁然。

队伍骚动起来,有人嘶喊,有人怒骂,更多的人只是麻木地听著,然后拖著残躯转向东北方向。

几个人低声嘀咕:“赫图阿拉————去了那儿,怕是熬不过这个冬天。”

“熬不过也得熬,你想抗命?”

“抗命是死,去也是死,有什么区別————”

话没说完,一骑督战队飞驰而过,马鞭劈头盖脸抽下来。鞭梢带起皮肉,血珠溅在冻土上,迅速凝结成暗红的冰粒。哀嚎声被寒风吞没。

队伍中段,镶白旗的一个牛录里。

李孝建一瘤一拐地跟著队伍,右腿在攻城时被滚木砸中,没断,但肿得发黑,每走一步都钻心地疼。

他身上那件镶白旗的棉甲早破了几个洞,露出里面发黑的棉絮,挡不住辽东腊月的寒风。

他本名李承宗,辽阳人,万历四十六年建州破抚顺时,他十七岁。

那天他记得清楚,天刚蒙蒙亮,城就破了。

爹娘死在乱军里,姐姐被掳走,再没音讯。

他躲在柴堆后,看著建州兵满街砍杀,血从街这头流到那头。

后来听说做大官的远方族兄李永芳降了后金,带著建州兵挨家挨户搜人,搜到他时认出了是自家亲戚,说道:“跟我降了吧,能活命。”

他剃了发,留了辫子,当了包衣阿哈,还改名叫李孝建。

孝,是孝顺的孝。

本来想改成一个忠字,李永芳说,忠是不够的,要孝才行。

建,自然就是建州了。

九年来,他跟著八旗兵南征北討。

打过辽阳,屠过瀋阳,手上沾的汉人血不比真韃子少。

主子说他“忠顺”,三年前抬了旗,赏了个“驍骑校”的虚衔,管著二十几个包衣。

每月能领三两银子,五斗米,在瀋阳置了间小屋,娶了柳娘,也是个可怜人,父母都死在乱军中了。

可那有什么用?

这一路败退,他算是看明白了。

在八旗眼里,汉军旗永远是奴才。

粮尽时,真韃子先吃,汉军旗吃剩下的;渡江时,真韃子先过,汉军旗断后。

攻城时,汉军旗顶在前面挨箭,真韃子在后面督战。

他带的二十几个包衣,如今只剩五个,都跟他一样,一瘸一拐,面黄肌瘦。

“李孝建!死哪儿去了?!”

一声暴喝从前面传来。

李孝建浑身一颤,忙拄著枪小跑上前。

喊他的是牛录额真阿穆尔,一个满脸横肉的镶白旗老兵痞,左脸有道刀疤,从眼角划到嘴角,笑起来像条蜈蚣在爬。

阿穆尔骑在马上,那是牛录里最后一匹马了,瘦得皮包骨,马背上的鞍子歪斜著。他居高临下盯著李孝建,眼神像看一条狗。

“主子,您吩咐。”李孝建弯腰,脸上堆起諂媚的笑。

这笑容他练了九年,肌肉已经形成了记忆,哪怕心里再恨,脸上也能笑得自然。

阿穆尔扬起马鞭,劈头盖脸抽下来。

鞭梢是牛皮编的,浸过桐油,硬得像铁条。

第一鞭抽在额头上,李孝建眼前一黑,温热的血顺著眉骨流下来,糊住了左眼。第二鞭抽在脖子上,火辣辣地疼,他咬紧牙关没吭声。第三鞭抽在肩上,棉甲破了,鞭梢刮到皮肉,撕开一道口子。

“狗奴才!”阿穆尔啐了一口,“老子渴了,去弄水!”

李孝建抹了把脸上的血,血在寒风中迅速凝固,扯得皮肤生疼。

他訥訥道:“主子,这附近的水源————朝鲜人都投了毒,喝不得。上午镶红旗几个兄弟去取水,回来就————”

“放屁!”阿穆尔一脚踹在他肚子上。

李孝建闷哼一声,捂著肚子踉蹌退了两步,肠子像是绞在一起。

他弓著腰,喘著粗气,眼角余光瞥见阿穆尔靴尖上沾著的血污一不知是哪个伤兵的血。

“去找!”阿穆尔的声音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找不来水,老子宰了你燉汤!”

李孝建弯著腰退开,转身时,眼里闪过一丝怨毒,但隨即隱而不见。

他点了两个还能走路的包衣,一个叫王二,辽东人,才十九岁,脸上稚气未脱;另一个叫刘有禄,四十多了,背有些驼。

三人往路旁林子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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