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检察院的决定 重生法院,从刑庭书记员开始
“那就这么定?”罗立新又问了一遍,“有没有不同意见?”
没人说话。
书记员飞快地在笔记本上敲下几行:“定罪,危险驾驶罪;量刑,拘役一个月,建议適用缓刑,罚金二千元可酌情降低。”
会快结束时,科长又看了钱峰一眼:“小钱。”
“在。”钱峰抬头。
“你去跟院领导简单匯报一下这个情况。”科长说,“就说法院刑庭有在边缘醉驾上探索第十三条但书適用的动向,我们院目前的態度是坚持定罪標准不变,在量刑上从宽。”
“这种苗头,领导心里得有数。”
“明白。”钱峰点头。
……
会散之后,公诉科办公室。
外面走廊有人在喊人去食堂,里面键盘敲击声断断续续。
钱峰把刚才开会时做的笔记摊开,又把电脑桌面上那份“公诉意见书”点了出来,一行行填好。
写到“本院意见”部分时,光標停在那一行闪了几下。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德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1mg/100ml,已达到醉酒標准,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確实、充分,依法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一段没什么犹豫,几乎是凭著手感就打完了。
最后一行,他敲上:“建议人民法院在依法定罪的前提下,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判处拘役一个月,可依法適用缓刑,並根据其收入状况酌情判处罚金人民幣一千元。”
“可依法適用缓刑”那几个字,他多看了两眼。
严格说,这算不算自己在帮法院“找台阶”?
“也是给自己找台阶。”他心里说,“总不能真按上限往死里判。”
文书列印出来,他拿著先自己通读了一遍,科长看完,只在“从轻处罚”那句边上画了个圈:“行,就按这个。”
“下午把这个发出去。”他说,“另起一份简短的情况匯报,我一会儿去检察长那要用。”
钱峰迴到自己座位,把量刑建议扫描让书记员上传系统,顺手又新建了一个文档。
写完最后一行,他在“匯报人:钱峰”后面,犹豫了一下,又把自己的名字刪了,改成“公诉科”。
“这种东西,还是科里名义好。”他心里想,“谁也说不准以后会怎么被翻出来。”
至於具体会怎么谈,钱峰不准备去打听。
他只是靠在椅背上,望著刚刚关上的办公室门,心里有一丝说不清的味道。
“法律上的道理,我也懂。”他在心里默默说,“可现在这个局面,讲太多道理,不一定有好结果。”
“那边那个叫林正宇的书记员,大概会觉得他们往前推了一步。”
“我这边,把那一步又往回拽了一截。”
……
第二天上午,郡沙县法院刑庭大办公室。
文件传达员抱著一摞公文进来,把一封盖著“郡沙县人民检察院”红印的公函放到刑庭公用的收文格子里,又顺手喊了一句:“刑庭的,取公文。”
李婧正抱著一摞卷宗往外走,回头看了一眼:“正宇,你去拿一下?”
“好。”林正宇把手边的滑鼠放下,过去拿那封公函。
拆开,里面是两页纸,一个是標准格式的送达函,另一个就是刚从检察院打出来的《量刑建议书》。
他先扫了一眼最后一段:“……建议人民法院在依法定罪的前提下,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判处拘役一个月,可依法適用缓刑,並根据其收入状况酌情判处罚金人民幣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