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临四十七巷买房! 将夜:我为红尘仙
居长安。
大不易!
作为人世间,最强大的帝国,唐国的房价,就跟唐国人的骄傲一样,一直都是居高不下。
对於长安户籍的唐国人而言,能够在七十二坊间,有自己的一套宅子。
就是毕生的梦想了,可梦想终究只是梦想,现实总是异常残酷,残酷到了能击穿天地的地步。
普通人穷尽一生,也甭想在长安买上一套宅院。
房子在人世间第一强国的都城,成为了一种象徵,象徵著財富,象徵著关係。
七十二坊內,匯聚了人世间的財富,从南晋、西陵、月轮来的商人们,將人世间的货物带到了长安,又將长安丝绸、瓷器,带到了人世间。
庄渊依旧是那身道袍,腰间的悬著一柄剑,一柄雷击枣木的剑,有著五百年树龄的枣木,遭了天打雷劈,然后復生后,取其树心。
以道门秘法炼製,可比金铁。
这是一把飞剑,一把能杀人的飞剑。
“长安很繁华,烟火气很重,这才是红尘的生活。”
“我可能上辈子穷怕了,所以这辈子一直在找补,道门的说法是道心不明,佛陀的意思是缘不够.......”
他从山上来,到此寻觅红尘,就是为了入知命。
神殿掌教熊初墨嘲讽他入不了知命,因为他不信昊天。
从来都没有什么神佛,也从来不存在什么救世主。
所以凭什么要让他取相信,所谓的昊天呢?
人类是昊天的羔羊,神殿是昊天的牧羊犬,可对於知守观而言,那条狗链子,拴在了人类跟昊天的脖颈上。
七卷天书,就是钥匙!
庄渊与云湘妃联袂,在长安城的青石路上漫步。
长安真的很强大,他去过燕国的都城,那里在三年前,城內的道路,仍旧是黄土路。
一到下雨天,就得踩稀泥了,按照燕国人的说法,这是为了在战乱时,抵御敌人的铁骑。
至於,能不能挡得住敌国的铁骑,那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了。
这也是,云湘妃自从家道中路后,头一次如此自在的行走在长安城內,这一座长安城,还是昔日的长安城,可她却早已不是昔日的她。
不施粉黛的云湘妃,有一种天然美,自然也吸引了,沿途的目光。
“但是我们该住哪里呢?”云湘妃疑惑的问道。
若非庄渊的话,离开了红袖招的她,在这偌大的长安,將无落脚之处。
云湘妃自然能看的出来,庄渊把她当初了替代品,一个可有可无的替代品。
庄渊啃著刚买来的糖葫芦,含糊不清的说道:“哪里便宜,就去哪里住。”
“反正入不了知命,就耗死在长安,反正这一座城,在夫子死前,能够挡住任何外界的恶意。”
“我见长安,长安见我......”
与人斗其乐无穷,恰好在唐国都城长安,有世间最有意思的人,书院的夫子,一位在墙头隨风招摇的野草。
这个人世间有著太多悲欢离合了,他自然不会去书院,他又不需要在唐国做官儿,穿上了那身袍服,人就变成了禽兽,『衣冠禽兽。』
“可夫子怎么会死呢?”
知晓夫子神异的云湘妃的那一张俏脸上,写满了疑惑与不解,好像下一刻疑惑与不解,就要撞在一起。
夫子是唐国的定海神针,而唐国则是人世间的第一强国,这是她身为唐人的骄傲,可这话从庄渊的口中说出来,自然让她感到疑惑。
疑惑,为什么庄渊,能够如此的言之凿凿。
街道之上,行人匆匆。
庄渊平静说道:“只要是个人,那么便会有生老病死,就连这一方天地,都会在成、住、坏、空中归去。”
“何况是夫子呢?”
在许多年前,他已经死过一次了,面对死亡没有什么感觉,因为再多的感觉,在死亡前也说不出来。
活著就很好了,没有人能够避免死亡的到来,修行也不过是延缓这个过程,真要是说长生,脚底下的石头,才是真正的长生。
天地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
云湘妃似懂非懂的跟在庄渊身后,不久后两人来到了,临四十七巷的牙房,一个无罪也该杀的地方。
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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