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三章 雪落土阳城,夏侯的宴请,庄渊的保证!  将夜:我为红尘仙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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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阳城。

唐燕边境的一座坚城,在当年修建这座城时,徵发了十余万徭役,在短短的数月间,就在边疆拔地而起,给那些怯懦的燕人,以极大的震撼。

在作为土阳城根基上的青条石上,篆刻有独特的符籙,那是神符师的手笔,城门楼子上,升起的箭楼,更是证明了,想要打下这样一座城关,无异於是在痴人说梦。

这座城更是唐国镇北军,当之无愧的驻地,更是镇北大將军夏侯,钓燕国、魔宗刺客的宝地。

往来的骑卒奔驰於土阳城外围,对於一支大军而言,粮秣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根本不够用,对於朝堂上的大人而言,想要制衡这些在外领兵的將军,只在『粮餉』二字而已。

即便是夏侯的镇北军,也不会吃得太饱了,所以土阳城所在边郡的百姓,为燕人感到默哀。

在那座依土阳城中轴线建造的將军府內,穿著一身明光甲的夏侯,正在擦拭著观主,为他打造的明枪,作为一个小人物,他已经夹在唐国跟西陵之间,十三年了呀!

可如今西陵的大神官,书院的三先生,联袂来到了这座土阳城,那么就意味著,亲王殿下在朝中,已经无力说服陛下,放弃调查当年林光远通敌叛国的案子了。

文书谷溪神色惊异,声音颤抖的说道:“书院三先生余帘,穿著西陵大神官的神袍而来,倒是庄神官显得,更为洒脱一些,跟情报中的庄神官很是相符。”

“如今西陵光明大神官--卫光明为『冥子』寧缺做保,那条漏网之鱼,不仅仅是夫子的亲传弟子,更是顏瑟大师的亲传弟子。”

“数日前都城来信,言长公主李渔,在庄渊家中待了,至少十二个时辰,才走了出来,而且是大张旗鼓的走了出来,属下担心会影响到琥珀皇子。”

他是神殿掌教大人的人,为的是监视夏侯,而掌教大人对於那位庄神官很是不满。

恰好夏侯也应该对庄渊不满才对,毕竟唐国长公主李渔虽然白痴,但是长得还不赖。

可惜夏侯只有一个妹妹,还是唐王李仲易的王后,况且『冥子』寧缺,还是那位长公主的人,而且依照唐人的骄傲,也不会让流淌著魔宗余孽血脉的皇子,成为唐国的王吧!

屋內的气氛,骤然间凝固了起来。

夏侯呵呵一笑,豪迈的说道:“我自始至终都知道,你跟林零是神殿的人,但我从不在乎,但你不该拿我那外甥说事,身为修行者的你,应该清楚世俗间的王位更迭,从来都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那个白痴的公主,选择了让庄渊睡,那么就等同於放弃了书院。”

“谷溪你想要激起我的杀心,斩杀了那位神殿的庄神官吗?可你別忘了,我是神殿的狗,但神殿何尝又不是观主他老人家的狗呢?”

都不过是家狗罢了,最多也就是比路边的也狗,好上了那么一点儿,他不知道谷溪,究竟是怎么想的,居然敢自作主张,还是说掌教大人,对於庄渊的厌恶,已经到了如此地步?

“属下不敢!”

谷溪说道:“属下只是担忧琥珀皇子,无法在未来,继承唐国的王位罢了。”

“能够看到夏侯大將军的外甥,成为唐国的王,也是神殿乐於见到的事情。”

从很多年前,他就来到了夏侯身边潜伏,但他不知道他的身份,究竟在什么时候,就被夏侯知道了。

夏侯是神殿的一条狗,但夏侯毕竟也是,武道巔峰的修行者,这样的人物,即便是在神殿也不多见,况且夏侯还得到了观主的接见,改了知守观的功法。

“我那外甥天资聪颖,我那妹妹虽然不想爭什么,但是我这个做舅舅的,自然不允许,任何人欺负我那可怜的妹妹,还有我那外甥。”

夏侯继续说道:“通知林零安排好马贼,准备干掉那位『广冥真君』的儿子,夫子在『广冥真君』的儿子,並没有想像中的坚定。”

“如果夫子真的想要,护住这位『广冥真君』的儿子,那么便不会让寧缺,前来荒原实修,所以只有杀不死的寧缺,才是真正意义上『广冥真君』的儿子。”

夫子他老人家固然强大到,將知守观的观主陈某,驱逐到了南海的波涛之上。

但夫子没有柯先生,敢於覆灭明宗的勇气,所以夫子他老人家,从来都不如柯先生。

谷溪说道:“可如果林零真的斩杀了寧缺,恐怕无论是大將军,还是西陵都承受不起,来自夫子的问责。”

夏侯哈哈一笑,说道:“那是將来的事情了,將来的事情,要等到將来再说,等林零杀死寧缺再说吧!”

“我现在要去招待客人了,那两位可不是什么简单人物。”

数日前他收到了一封信,一封从知守观中发出的信,那封信上有知守观,对他的一些承诺,而他要做的事情,就是杀一杀『广冥真君』的儿子,然后听从庄渊的一些安排。

当知守观的狗,总比当西陵的狗要好的多,虽然世间的修行者,都很鄙视他的行径,但如果给他们一个,当知守观看门狗的机会,他们恐怕会,毫不犹豫的杀死他们的至亲。

谷溪说道:“遵命,大將军!”

夏侯桀驁的走出了这间屋子,身为武道巔峰的修行者,他有著自己的骄傲,但对於不知是生还是死的宗主大人,以及他那位老师,仍旧感到恐惧。

屋外,风雪落於土阳城,猎猎寒风中,镇北军的军旗,迎著呼啸寒风招展。

在將军府名为冬园的典雅別院內,来往穿行的侍女,为远道而来的贵客,端上了极为朴素的饭菜,对於普通人而言,燉得烂熟的黄羊肉,不知怎么横死的熟牛肉。

当然最让庄渊,感到意外的还是,那一碗小米饭,在这样的冬日里,就著小咸菜,配上小米饭,再喝上一碗热气腾腾的羊汤,的確很是美妙啊!

见到庄渊动了筷子后,余帘方才动了筷子,她抄写了二十余年的簪花小楷,自付是懂礼之人,虽说客隨主便,但身为主人的夏侯不来,庄渊就动了筷子,却是有些失礼了。

但有句话也说的好,『夫唱妇隨』嘛!

“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啊!夏侯大將军果然不愧是,武道巔峰的修行者。”

“看来这土阳城的小米,很是养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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