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流亡者之剑 权游:持剑之王
船票是他用戴瑞爵士留下的最后一枚银马幣买的,船舱狭小,空气污浊,丹妮莉丝缩在角落,害怕地看著他。
戴蒙走到她身边,轻轻摸了摸她的银髮,动作笨拙却温柔。
这是他第一次对这个妹妹產生一丝牵绊,红草原上,他失去了伊耿,如今,他不能再失去这个名义上的妹妹,她是他的筹码,也是他在这陌生世界里,唯一的亲人。
“別怕,”他低声说,“哥哥会保护你。”
商船在海上航行了半月,抵达了爭议之地的边缘小镇。
这里是佣兵的天堂,也是亡命徒的地狱,街道上隨处可见带剑的汉子,酒馆里的咒骂声与刀剑碰撞声从未停歇。
戴蒙带著眾人找了一间破旧的客栈住下,身上的钱只够维持三日。
他知道,必须儘快找到活计,否则所有人都会饿死在这里。
他独自走出客栈,在街道上閒逛,目光扫过每一个佣兵。
他在寻找机会,寻找那些落魄的、有战力的战士,就像当年收拢那些不满戴伦统治的骑士与领主一样。
他看到一个被酒馆老板赶出来的壮汉,那人身材高大,皮肤黝黑,是盛夏群岛人,手里攥著一把断了刃的剑,眼神里满是绝望。
戴蒙走过去,扔给他一枚铜星。
“会打仗吗?”
壮汉抬头,看著眼前的银髮少年,眼中闪过疑惑,隨即点了点头:“会,我在奴隶湾打过五年仗,杀过渊凯的武士。”
“跟我干,”戴蒙说,“有饭吃,有酒喝,打贏了,还有战利品。”
壮汉愣了愣,隨即咧嘴笑了,接过铜星,跟在了戴蒙身后。
这是他收拢的第一个人,也是龙爪佣兵团的第一个成员。
接下来的一个月,戴蒙凭藉著前世的战斗经验与识人眼光,陆续收拢了二十多个落魄佣兵、逃奴与流亡骑士。
他们大多是走投无路之徒,却都有一身战力,戴蒙给他们饭吃,给他们武器,教他们列阵、拼杀,就像当年训练自己的黑火卫队一样。
他给这支小队伍取名“龙爪”,以龙的利爪为徽记。
他知道,龙爪虽小,却能撕开敌人的喉咙,就像他自己,虽身处绝境,却终有一日要撕开厄斯索斯的天空,杀回维斯特洛。
一年之后,龙爪佣兵团已有两百余人,在爭议之地的小规模衝突中已经崭露头角。
戴蒙亲自带队衝锋,他的剑术依旧精湛,哪怕是韦赛里斯的瘦小身体,也能在战场上杀出一条血路。
他不再被当成一个流亡的少年王子,而是把他当成真正的领袖,称他为“龙爪王子”。
他也终於適应了这具身体,紫眸里只剩下野心与冰冷。
他开始学习厄斯索斯的语言,学习佣兵的规则,学习与自由城邦的商人打交道,积累財富与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