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问我为啥砍第二刀?正当防卫呀! 你当律师,把人家律所连窝端了
“刚才,我只是举了个被抢夺手机的例子。”
“手机被抢,是侵犯了被害人的財產权,被害人,嗯,公诉人第一反应都是不放手、要当场追回手机。
当然,如果对方持械抢劫,是否追击就要考虑考虑了。”
对面的公诉人也点了点头。
于洋接著分析:
“我的当事人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了迫在眉睫的威胁,他的顺势反击实属正当防卫。
至於追击施暴者,也和追击实施了財產侵害的人一样,也没问题。”
“更何况,施暴者刘江蛟冲向的是汽车后备箱,我的当事人可是刚才眼睁睁看到他从里面拿出来的砍刀。
现在他又向后备箱跑去,难道不应该是追击制止吗?”
“换言之,我的当事人对刘江蛟的追击,莫不要说是一种合理的应激反应,就算当时给了我的当事人充分的反应时间,这种追击行为也是合理的自卫措施!
因为这就如同刚才两位公诉人在看到犯罪分子有同伙接应,再次加快速度追击一样,是一种合理的防御性避险举动!”
法庭上,合议庭和旁听席都有人在点头。
于洋分明看到何青旋、牛孟甲头上都冒出来『失望+2』的字符,看来是又往前爭取了一分!
于洋的发言,从根本上顛覆了公诉人对於张江明的反击是否存在主观故意的纠缠,证明即便是张江明存在故意,也是属於正当防卫的合理范畴。
审判长仇行知適时敲响法槌:
“现在,我对双方刚才这一阶段的庭审辩论做简要总结。”
“上诉方主张在刘江蛟受伤后、手中没有凶器以及逃跑的情况下,张江明对的追击行为属於正当防卫;
並且,刘江蛟的伤情恶化,与张江明的追击行为並不存在必然关係。”
“上诉人律师,我的陈述是否准確?”
于洋点点头:
“报告审判长,合议庭的观点陈述准確无误。”
审判长仇行知又看向公诉人:
“公诉人,你方对上诉方的以上主张是否认可?”
牛孟甲和何青旋还能怎么说?
刚才的庭审环节中,所有的路子都被于洋给堵死了。
本来想往故意伤害那边扯一下,结果被对方从根上给断开。
没办法,只能承认了:
“报告审判长,检方对上诉方相关观点无异议。”
仇行知很满意检方回答,隨即敲了一下法槌:
『咚!』
“本庭判定,被告人张江明对刘江蛟的追击行为,属正当防卫范畴,对其可能造成的伤害免於刑事责任!
同时判定,刘江蛟的伤情恶化,与是否存在追击行为无必然关联,即刘江蛟的死亡与张江明无关!”
此言一出,意味著判定了张江明与刘江蛟的死亡无关,最后至少要被判减刑了。
[今日给个说法]栏目中,很多网友已经开始欢呼:
{正义的胜利,上诉人要被判无罪了!}
{那个砍人的,死有余辜,要是反抗都要被判刑,还真是天理难容了。}
{这两个公诉人真討厌,一直纠缠著不放。}
卫天晓看到直播间里的討论画风有点歪,便说道:
“现在只是在张江明与刘江蛟死亡这个判定点上,判定了无关。
后续案件还有其他的判定点需要进一步裁决確认。”
“当然,一审判决被告人『过失致人死亡』的罪名肯定是要被推翻了,也就是张江明会被减刑。”
顿了顿,卫天晓继续继续说道:
“至於两位公诉人,实际上他们的职责本身就是要打击犯罪,儘可能对犯罪嫌疑人所做的各项细节进行分析。”
“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这就是公诉人和辩护律师之间的博弈。”
“所以,不要对公诉人的行为过度苛责,毕竟可能有一天的控辩双方互换,我相信两位公诉人也会全力维护被告人的利益的。”
“当然,今天的庭审无论如何,看来都会有一个好的结果。”
说到这里,卫天晓不由自主地嘴角也勾起一个弧度:
『看来选择于洋来担当辩护人,是对了的。』
『就看后续的庭审,于洋能不能再接再厉,给被告人爭取无罪的结果。』
『要真的是爭取到无罪释放,那样的话可以说就创造了司法上的一个里程碑......』
......
法庭上,公诉人也知道被告人减刑已成定局,但是他们仍然会对案件剩下的案情进行刑事指控。
审判长仇行知:
“现在,请证人退庭。”
“公诉人,请继续针对上诉人申请诉求陈述你方异议。”
牛孟甲和何青旋整理下心情,稍微低声討论几句,隨后何青旋举手起身:
“审判长,张江明起身追逐刘江蛟之后,在追逐过程中,再次砍到了刘的身上。”
“刘江蛟再次被砍后,慌不择路向路边绿化带跑去,被绊倒后倒地不起,最终死亡。
並且,在此期间被告人张江明存在著持刀再次追逐、逼近刘江蛟的行为,足见其存在主观故意的特徵。
“因此,公诉方认为,张江明这次的挥砍行为存在著明显的故意伤人嫌疑。”
“公诉人发言完毕。”
审判长仇行知点点头,不出意外,公诉人虽然明知后续要被改判,但还是没有放弃。
又用『故意伤害』的罪名指控了被告人。
于洋看了看刚刚充满欣喜,而又被公诉人话语浇了一盆冷水的张江明,举手缓缓起身:
“审判长,对於公诉人对於我方当事人后续相关行为的刑事指控,我方不予承认。
因为追逐过程中我方当事人的行为,还属於正当防卫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