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零五章 血泪之路(一)  人在北美罗马,反攻君士坦丁堡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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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血泪之路(一)

为了確保奥瑞亚运河拥有充足的劳动力,巴西尔制定了一套环环相扣的方案。他计划,让那些响应《昭昭天命》、向西扩张的开拓者,通过捕获大平原上的土著,来为这项浩大的工程提供绝大部分的人力。

但从广袤的西部大平原,到新雅典以北,那个將连通大湖区与圣米迦勒河的运河起点,路途遥远,艰险重重。这些新获得的劳动力,在漫长的运输途中,必须有人押送。

对此,巴西尔的计划是,动用帝国的归化民军队。

让这片土地上的原住民,去监督另一群原住民。这其中的考量,阴暗而有效。如果在押送途中发生了任何不愉快的事情,流血或是死亡,那么远在埃律西亚的希腊后裔们,大可以摊开双手,宣称这並非出自他们的授意。

巴西尔也想到了他穿越前的一句古话:“让英雄去查英雄,让好汉去查好汉。”

论及对美洲原住民的了解,没有人比同为原住民的归化民更加清楚。因此让归化民监督归化民,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西部大平原上的部落,与帝国现有的归化民之间,究竟是视彼此为同胞,还是积怨已久的仇敌?这个问题,不需要元老院的辩论,也不需要学者的考证。在未来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劳动力运输路线上,答案將自行揭晓。

如果归化民们不愿意见到那些曾经与他们在同一片大陆上繁衍生息的“同胞”受苦,他们自然会在漫长的路途中,给予这些被捕获者关照与同情。

但如果他们之间,本就因为部落时代的衝突而互相怨恨,那么,这项押送任务,便会成为一个绝佳的,且被帝国默许的发泄渠道。

因此,巴西尔认为,这项任务从头到尾,都不需要任何一个希腊后裔的直接参与。

一切计划准备就绪。他向元老院和自己的父亲阐述了这套完整的方案。在获得了皇帝肯定的答覆后,共治皇帝的命令,便通过印刷所的机器,化作一张张冰冷的纸,迅速下达到了帝国向西扩张的最前线。

阿巴拉契亚山脉西麓,一座新兴的城镇。

这里的空气中永远混杂著三种味道:未乾的木料、牲畜的粪便,以及廉价的朗姆酒。

镇上唯一的酒馆里,人声鼎沸。灯的光芒在烟雾中晃动,勉强照亮一张张因为酒精而涨红的脸。希腊后裔、归化民,三教九流混坐在一起,唯一的共同点,是他们腰间的武器和身上那股挥之不去的尘土味。

一张盖著共治皇帝印章的布告,就贴在酒馆最显眼的木墙上。上面的希腊文字,被一个识字的酒保用粗俗的口音一遍遍念诵著。

“————捕获大平原上,任何不服王化、不信我主的部落成员,送至帝国指定据点,即可换取赏金。”

“赏金!上帝啊,有赏金!有了赏金我就能多买一些工具。”一名归化民激动地捶著桌子。

“蠢货,要钱有什么用?你得有命花。”旁边一个留著大鬍子的希腊裔老兵嗤笑一声,灌了口酒,“平原上的那些傢伙可不是兔子,他们会剥了你的头皮当战利品。”

“那又如何?巴西琉斯都下令了,这是上帝的旨意!咱们是去传播福音,不是去抢劫!”

“传播福音?哈哈,我喜欢你这说法。走,伙计,咱们组个队,一起去给那些迷途的羔羊”传播福音!”

贪婪被神圣的外衣包裹,欲望找到了最正当的出口。整个酒馆都陷入一种狂热的骚动中。

迪米特里斯坐在角落里,安静地擦拭著手中的麦酒杯。他没有参与任何討论,只是听著,看著。

他身边的几个同伴,都是切罗基出身的归化民,此刻也大多沉默著。

“都听见了?”迪米特里斯放下酒杯,杯底和粗糙的木桌碰撞,发出一声闷响。他的声音不高,却盖过了周围的喧囂。

“听见了。”坐在他对面的莱昂瓮声瓮气地回答。他是个壮汉,胳膊比常人的大腿还粗,此刻正不耐烦地用手指敲著桌面,“捕人换金钱,皇帝的命令。这事儿,能干。”

“不只是能干。”迪米特里斯的身体微微前倾,“这是个机会。”

他抿了一口酒,辛辣的液体滑过喉咙。

“我爷爷还活著的时候,喝多了就跟我念叨。他说,我们切罗基还没信主、

还没成为罗马人的时候,就经常跟西边那些平原上的部落起衝突。抢地盘,抢猎场,抢女人。他说,那些部落里,最横的一个,叫卡霍基亚。”

迪米特里斯的语速不快,但每个字都清晰地送进同伴的耳朵里。

“卡霍基亚人,他们人多,也狠。我爷爷的亲兄弟,就是被卡霍基亚的战士用石斧砸碎了脑袋。他们经常衝过我们画的界线,抢我们的东西,烧我们的村子。那时候,我们打不过他们。”

他的手指在桌面上划过一道无形的线,眼中燃起一团压抑的火。

“现在,不一样了。我们是罗马公民,我们信的是唯一的真神。巴西琉斯给了我们机会,让我们以帝国之名,去討伐我们祖先的仇敌。这不叫復仇,这叫执行帝国的法律,传播上帝的福音。干成了,还能拿到赏金。这种好事,上哪儿找去?”

莱昂一拳砸在桌上,酒杯跳了起来。

“迪米特里斯说得对!我早就想试试我这身力气了!天天在林子里打鹿打熊,有什么意思?要打,就该打人!”

“可是————”另一个名叫安德烈亚斯的归化民开口了。他比另外两人瘦削,总是很沉静的样子,“我同意你们说的。但有个问题,你们想过没有?”

激动的迪米特里斯和莱昂都看向他。

“怎么去?就凭我们几个,还有酒馆里这群乌合之眾?我听族里的老人讲,卡霍基亚人不是几十个猎人凑成的小部落。他们有一座用土堆起来的大城,城里住著很多人,能打仗的战士就有上千。我们这么衝过去,跟送死有什么区別?”

安德烈亚斯的话像一盆冷水,浇在迪米特里斯和莱昂的头上。

迪米特里斯的脸颊有些发烫。他承认,自己被仇恨和財富冲昏了头。

“我————我还没想好。我只知道,我们不能单干,必须结成队。安德烈亚斯,你脑子好使,你说该怎么办?”

安德烈亚斯抬起头,他的神態很平静。

“我们的祖先,跟他们打了上百年,靠的不是硬拼。他们派出去的,从来都是小股的侦查队和狩猎队。我们也应该这么干。”

他从怀里掏出一张鞣製过的鹿皮,上面用笔画著简陋的地图,是他根据老人们的描述和自己从行商那里打听来的消息绘製的。

“卡霍基亚的主城,我们碰都不要碰。我们凑钱,买几匹好马,再弄几辆结实的马车。我们骑马行动,要的就是一个快。专门找他们派出来打猎或者侦查的小队下手。打完了,把人捆上马车就跑。等他们的大部队反应过来,我们早就回到罗马的领地了。”

迪米特里斯激动不已,“好办法!而且,出来打猎的,肯定都是部落里最壮的男人。巴西琉斯的命令里说,要这些人去挖运河。这种壮汉,肯定最值钱!”

莱昂咧开大嘴笑了:“这个我喜欢,咬一口就跑,他们连我们的影子都摸不著。”

三人对视一眼,达成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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